2011年單證員考試考前精品輔導(3)
來源:育路單證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0 17:16:26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繕制單據的原則與依據
繕制單據的原則
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嚴格一致(TheDocumentofStrictCompliance)。嚴格一致的原則具體表示是“四個統一”,即:
信用證與契約的統一
信用證的開立是以契約為條件,凡契約所列明的要點必須在信用證中明文列出。信用證所含的條款必須滿足契約所列明的內容和要點。
單據與信用證統一
單據的繕制是以信用證規定的條款為基數。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必須與信用證所列的內容一致,即是單據與信用證必須統一。
單據與貨物統一
單據所列的有關貨物的數據和內容,應與契約規定的貨物的實際完全一致,一字不錯,一數不差,作到單據所列內容與貨物的實際統一。
單據與單據統一
信用證項下諸單據約十多種,例如:商業發票附屬于商業發票的單據于包裝單、重量尺碼單、檢驗證明書;保險單證有保險單和保險證明書;運輸單據有海運提單、空運提單、鐵路提單、郵政收據和聯合運輸提單;特定國家所需的單據有海關發票、領事發票和原產地證書等。
繕制單據應以如下資料作為依據:
(1)國際間的進出口業務是以買賣契約為依據。
。2)以信用證為支付方式的,應以信用證所列條款為依據。若信用證為列明的特殊要求,必須以雙方提供的原始資料或共同默契的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等國際慣例為依據。此外,還應注意進口國對單據或進口貨物有無特殊規定,如有應遵循其規定。
。3)支付條件是以信用證所列的單據和總金額、運輸費用、銀行費用為依據。
。4)進出口合同規定的貨物上所示的嘜頭或特殊要求,以開證申請人或以制造商所提供的原始資料為依據。
海運散貨出口單證操作
一、打制訂艙單。
1. 訂艙單用下貨紙根據貨主提供的委托單制作。需要填制的項目有:SHIPPER、CONSIGNEE、NOTIFY 、POR、MARKS&NOS、QUANTITY、DESCRIPTION OF GOODS、GROSS WEIGHT IN KILOS、MEASUREMENT、TOTAL.
2. 打制完上述內容后,注明運輸條款。在訂艙單的右上角打上代理人的電話、傳真,并加蓋代理人方章,送至配載的船公司。
二、收到貨主正式單據后進行審單。
1. 單證必須齊全。
貨主必須提供的單據有:合同副本(售貨確認書、形式發票)、正本裝箱單至少一份、正本發票至少一份、正本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如需海關監管條件還必須提供相應證件。
2. 如果貨主提供的單據已繕制好,可以從以下方面審核:
A、合同、委托與裝箱單、發票上顯示的尺碼、重量是否一致。
B、合同、委托與裝箱單、發票上顯示的金額以及幣種是否一致(合同金額不小于發票金額)。
C、合同、委托與裝箱單、發票上顯示的發票號是否一致。
D、合同、委托與裝箱單、發票上顯示的合同號是否一致。
E、正本單據不許有任何涂改。
F、合同不能是手寫,否則用打字機重新繕制。
3. 如果貨主提供的單據空白,可按下列項目繕制:
A、裝箱單主要填制的內容為麥頭、發票號碼、合同號、裝貨港、卸貨港、品名、規格、數量、毛重、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