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輔導資料(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27 14:11:36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九章 國際商務單證的操作與管理
第一節 單證制作技巧
一、制單依據:
合同是制單、審單之首要依據,但在信用證項下,信用證取代之。
二、制單步驟和技巧
匯票受票人:托收項下,做成進口商
L/C項下,一般作成開證行
發票受票人:即發票抬頭,做成進口商或者中間商FOR ACCOUNT OF 真正的購貨人
收貨人:產地證、許可證等清關文件上的填實際買主,即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進口方)
提單,一般作成THE ORDER 格式或者按照信用證要求填寫。
時間:一般以提單為基準,報關提前2天,報檢提前7天,商檢證書和產地證書由于是商檢后出具,所以不能早于報檢日期,發票和裝箱單至少早于報檢時間,因為報檢時需要提交他們的。另外,保險單不能夠晚于提單的簽發日,最起碼要是同一天,裝船通知書一般是提單簽發日的同一天。只有拿到提單后,出口方才能夠出匯票進行議付,所以匯票填寫日期可以晚于提單兩三天,受益人證書你可以做成和匯票同一天(這是理論+實際的結合,在實際中這也是個底線,請朋友注意)。
金額和數量:如果沒有約量條款,那么以公斤、米等計量的可以有5%的上下浮動,而以個、件來計量的不準浮動。有約量條款,則按照約量條款來變動,如果只有“about”等字樣,可以按照10%來浮動,但是支取的款項不能超過信用證總金額。
貨物描述:發票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來抄寫,其他單據的貨物描述可以使用統稱。
發票等單據,出口商是可以不簽署和寫明出票日期的,如果信用證要求,則必須要嚴格按照辦理。
第二節 審單技巧
審單時必須注意的問題
1、分期裝運(Instanllment shipment):一定期限內可以分批轉運,但定時、定量,不同于分批裝運(partial shipment),后者不定時、定量。
2、分期裝運的失效和恢復有效:只要一期未按約履行,開征行就不再對信用證負責。下一期如果銀行接受了單證,則自動恢復有效(復活),除非銀行申明只接受本期未履約單據
3、信用證的雙到期:在信用證未規定裝運日期時,應理解為裝運期與信用證有效期在同一天。即雙到期信用證。有效期可以因節假日順延,而裝運期是不能順延的對于
第三節 單證的交付
一、交單方式:電匯情況下的直寄;信用證與托收項下的向銀行交單。
二、信用證項下交單:
1、正常交單:交單日期為規定交單日、,或信用證有效日最小日與提單簽發日加21天二者中的最小。
不符點交單:簽發書面擔保書,附單據交單。議付行首先電詢開證行,是否授權議付。或改做托收
2、交單流程:議付行收單(注明收單日)、審單(七個工作日)
議付行寄單索償——
開證行審單(7個工作日)、償付
議付行解付出口商
三、托收項下交單:托收項下交單,出口商出具托收指示書,托收行無審單義務。代收行無法照約收款時,必須立即通知托收行,否則負責。
第四節單證糾紛的解決
方法:和解、仲裁、司法訴訟和提交DOCDEX專家組裁決
解決單證糾紛普遍使用的國際慣例:UCP600、URC522、ISBP、ICC632.
第五節 單證機構設置與單證管理
一、機構設置類型:職能型(單據部、外銷部等等分工明確)
簡單型(一個人什么都作)
二、單證管理的意義: 1、履約保證;
2、集原始資料,在分析基礎上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水平;
3、為事后糾錯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