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繕制與操作案例分析(2)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1-24 10:36:03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單證員考試繕制與操作案例分析(2)
2012年單證員案例分析:信用證中“貨物描述”應注意的問題
「案例」 2003年7月5日,某機械設備進出口公司A公司和國外一家礦山設備供貨商B公司簽訂了一套采掘設備配件的進口合同,合同約定即期信用證結算,設備交貨期為2003年11月底。合同簽訂后兩周內,該A公司按合同約定通過當地中國銀行開具了以B公司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由于合同中對于貨物描述得很詳盡,文字內容較多。于是負責申請開證的業務人員決定采用填寫貨物總稱的一貫做法,開出了信用證,國外供貨商見到信用證后開始安排生產。由于種種原因,該配件生產延誤,于是B公司聯系A公司請求信用證延期到2003年年底,A公司接受并聯系銀行按要求修改了信用證。直到2003年12月20日,貨物生產完畢,B公司開始訂船發運。由于具體負責該業務的當事人忙于處理其它事務,B公司發運人員按信用證的描述將設備配件主體裝車,而將設備配件上的專用緊固件忘在倉庫中。到2004年1月中旬,該A公司收到該批配件,并交給礦山設備最終用戶C公司。當C公司準備安裝使用該設備配件時,發現無法安裝,由于國內無法采購到該專用緊固件,且沒有庫存,所以導致該采掘設備停機,無法生產。當時正是需求旺盛時期,該設備每耽誤一天,產量損失達數萬元。于是C公司聯系A公司要求盡快解決問題,于是A公司馬上和供貨商B公司聯系,B公司發現問題后馬上聯系采用空運快遞方式將該批專用緊固件補發到國內,但是等貨到國內后,國內已進入春節長假,幾經周折,等礦業公司收到補發的配件專用緊固件后,生產已停頓了近20天,損失高達上百萬元。
「專家評析」 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依據的,但由于信用證業務是基于銀行信用的一種單據的買賣。因此在以信用證為結算方式的交易中,賣方在實際操作業務過程中會更加注意信用證的規定。通常信用證是根據合同的約定開出的,如果賣方收到的信用證與合同的規定有出入,賣方會提出修改信用證,尤其是一些背離合同約定較遠的條款;但是對于一些不是實質性的條款,為了節省時間和改證費用,也就會按信用證要求來執行合同。 在本案例中,B公司按信用證規定提供了相應的單據并通過議付行取得貨款。但是在合同履行中還是存在瑕疵,并導致較大的損失。B公司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回過頭來,我們可以探討一下如何避免在將來的業務中發生類似的問題。假如信用證中對貨物描述和合同一樣全面具體,B公司在發貨過程中會注意到發貨的明細,可能會避免問題發生;即使在B公司還是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那么在貨交承運人時,船公司在簽發提單時也會按實際裝貨明細來出具提單,如果提單上沒有體現全部貨物,就會產生“單證不符”,問題就可以在銀行拒付時暴露出來,這樣問題可以解決的早一些,相關方而蒙受損失程度也會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