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師考試計價與控制考點解析34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24
考點6
由于施工暫停的原因是發包人延遲提供工程設備,該責任應由發包人承擔,因此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賠。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關鍵工作,則總延誤的時間為批準順延的工期;如果延誤的工期為非關鍵工作,當該工作由于延誤超過總時差限制而稱為關鍵工作時,可以批準延誤時間與時差的差值;若該工作延誤后仍為非關鍵工作,則不存在工期索賠問題。
(09年61題)
考點7
合同中的遺漏屬于合同缺陷。
(10年60題)
考點8
承包人應在確認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承包人應在確認引起索賠的事件后42天內內向發包人遞交詳細的索賠報告;發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后28天內作出回應。
(10年61題)
考點9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可索賠費用;發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工程設備可索賠費用;承包人遇到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可索賠工期。
(10年62題)
考點10
工程索賠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或承包人因對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約定的義務,或者由于對方的行為和無法防止的外因使權利人受到損失時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的權利。其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索賠事件的影響分類:工期拖延索賠、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或條件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工程終止索賠、其他索賠;
(2)按索賠要求分類:工期索賠、費用索賠;
(3)按索賠所依據的理由分類:合同內索賠、合同外索賠。
(10年93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