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知識輔導: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28 09: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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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與知識輔導: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
一、概念
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是指國家為了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國產設備,自1999年9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符合國務院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產業指導目標》鼓勵類和限制乙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采購的自用的國產設備,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的增值稅。
二、企業范圍
享受國產設備退稅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必須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的25%(含)以上。
三、設備范圍
享受退稅的設備范圍,是指符合《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標》鼓勵類和限制乙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采購的自用的國產設備。對符合前述規定的項目,購貨合同中列名的隨設備購進的部分塑料件、橡膠件、陶瓷件及石化項目用的管材等,也準予退稅。
對列入國務院《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并在國內采購的自用的國產設備,不能辦理退稅。
對符合上述退稅條件的外商投資項目,須經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審定并出具《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確認書》(見附件)。
符合上述退稅條件的國產設備及相關料件,按總局下發的有關產品目錄執行。
四、享受退稅的設備條件
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
(二)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的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購進的國產設備;
國產設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生產的設備。
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投資各方的貨幣投資總額-已購免稅進口設備總值
五、登記管理
(一)凡符合退稅范圍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履行每份國產設備采購合同第一次購買國產設備前,應持《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以下簡稱“登記手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印制),并附以下資料,到其主管退稅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購進國產設備的登記備案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出口退稅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協議;
5、有權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確認書》原件;
6、進口設備清單;
7、投資方實物投資原始憑證復印件;
8、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
9、驗資報告
(二)主管退稅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后,根據企業申請情況,如實填寫登記手冊,并加蓋公章后交外商投資企業。
(三)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應建立臺賬,將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擬購進國產設備名稱、數量、金額等有關情況登記造冊,并輸入計算機。
(四)外商投資企業因故未能執行購銷合同的,應持原登記手冊到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稅務機關應注銷相應的臺賬記錄。
六、購銷管理
(一)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時,供貨企業根據購貨企業提供的登記手冊第一頁復印件和供貨合同,準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供貨企業主管征稅稅務機關根據供貨企業提供的登記手冊第一頁復印件、供貨合同復印件及有關資料,審核無誤后,按規定開具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開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購貨企業與供貨企業結算國產設備貨款時,可以外匯或人民幣結算,以外匯結算的,按照外匯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退稅、監管
(一)外商投資企業購進國產設備后,按每份合同所采購的國產設備,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同時附送以下資料向其主管退稅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國產設備的退稅手續: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3、付款憑證;
4、登記手冊;
5、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
(二)主管退稅稅務機關在辦理完國產設備的退稅后,將登記手冊留存備查。
(三)購進國產設備的應退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適用增值稅稅率
對外商投資企業在1999年9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間購買的準予退稅的國產設備,如不能提供所購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準予憑購進國產設備的普通發票及其他規定憑證申請退稅。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稅率)×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四)對外商投資企業購進的國產設備,由其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負責監管,監管期為五年。在監管期內發生轉讓、贈送等設備所有權轉移行為,或者發生出租、再投資行為的,應按以下計算公式,由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補征其已退稅款入中央庫。
應補稅款=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適用增值稅稅率
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累計已提折舊
設備原值和已提折舊按企業會計核算數據計算。
(五)外商投資企業超過核定退稅投資總額購進的國產設備,不得享受退稅,已經辦理退稅的,由其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負責追繳已退的稅款。
八、其他
(一)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應于每年的出口退稅清算期內對外商投資企業購進國產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外商投資企業采取偽造、涂改登記手冊等手段騙取國產設備退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條有關規定處罰,并取消其采購國產設備退稅資格。
出口樣品、展品
對出口企業報關出口的樣品、展品,如出口企業最終在境外將其銷售的,準予憑出口樣品、展品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聯)等憑證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