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匯兌和國外匯兌
來源:發布時間:2008-08-25 10:06:40
國內匯兌(Domestic Remittance) 國內付款單位委托開戶銀行將款項匯給異地收款單位的一種結算方式,適用于各單位之間的資金調撥、清理交易舊帳欠款、往來帳款和臨時采購等款項的結算。國內匯兌分信匯和電匯兩種。采購單位到外地臨時或零星采購委托銀行辦理匯兌時I銀行必須審查有關部門準予其外出采購的證明,并在“匯款委托書”上加蓋“采購資金”字樣。匯入銀行對匯人的采購資金,必須憑當地有關部門同意采購的證明,以匯出單位名義開立采購帳戶。采購資金需要轉匯的,必須由匯出單位在原匯款委托書上事先注明,或函件提出要求,銀行方可辦理。付款單位需匯出款項時,應根據匯款憑證回單借記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借款”(或銀行存款)。收款單位根據銀行收款通知,借記銀行借款(或銀行存款),貸記有關對應科目。
國外匯兌(Foreign Exchange) 簡稱外匯,也稱“國際匯兌”。國際間清算債權債務或在兩國間調撥資金與調劑余缺的一種方式。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個人對外負有債務時,要通過銀行將本國貨幣換成外國貨幣用以清算對外債務;反之,對外持有債權時也要通過銀行出售該種債權的貨幣以換成本國貨幣。兩國之間由于貿易、非貿易、經濟活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撥資金也須通過國外匯兌方式實現。
國際匯兌(International Exchange) 又稱國外匯兌。見“國外匯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