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名背書、限制背書和特別背書
來源:發布時間:2008-08-27 08:54:53
記名背書[Special Endorsement] 又稱特別背書。見“特別背書”。
空白背書[Blank Endorsement] 也稱無記名背書。背書人在背書時,僅在票據上簽名,而不注明被背書人的背書。空白背書票據的轉讓方法有二種:(1)通過交付而轉讓;(2)通過空白背書,或記名而轉讓。匯票的最后背書為空白背書時,持票人也可在空白處加上自己或他人的姓名作為被背書人而再轉讓,其轉移票據權利的結果,與記名背書一樣。空白背書票據的轉讓人,通過交付而轉讓票據時,因為其未在票據后簽字,對受讓人的后手不負責任,但對其直接的后手仍需負責。
免除責任背書[Endorsement without Recourse]背書人避開票據責任的背書,即背書人在對票據背書時加注“免于追索”字樣的作法。經過免除責任背書后的票據,如遇拒付,持票人追索時,只能跳開這一背書人。作這種背書的人,通常是代人辦理收付的中間人、代理人等,他們不愿為一點傭金、手續費而代人承擔票據上的風險。此時被背書人即應考慮背書人的前手是否可靠。假如票據并不因背書人“免于追索”而影響其價值,則票據仍會被接受,否則就不受歡迎。如果每一背書人都寫上“免于追索”文句,這張票據就很難流通,因為唯一負責者將只剩下出票人一個。
無記名背書[Blank Endorsement] 又稱空白背書。見“空白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