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結匯單證練習題及答案(2)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4 14:55:10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教材相關課程,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模擬試題,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1. ( )背書人在匯票背面只有簽名,不記載被背書人,這是:
A. 限制性背書
B.特別背書
C.記名背書
D.空白背書
12. ( )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其付款或承兌的行為是:
A.提示
B.承兌
C.背書
D.退票
13.( )以下匯票上合格的支付語句是:
A.WOULD YOU PLEASE PAY TO ABC COMPANY USD 1.000.00?
B.PLEASE PAY ABC COMPANY USD 1.000.00 PROVIDED ABC CONPANY SHIPPPED COODS AS SCHEDULED
C.PLEASE PAY ABC COMPANY USD 1.000.00 WHEN WE RECEINE COMMISSION
D.PLEASE PAY ABC COMPANY USD 1.000.00
14.( )某公司簽發一張匯票,上面注明“AT 90 DAYS SIGHT”,這張匯票是:
A. 即期匯票
B.光票
C.遠期匯票
D.跟單匯票
15. ( )信用證規定匯票的期限為10DAYS AFTER THE BILL OF LADING DATE, 而一張匯票下提交了4 套不同的海運提單,提單日期分別顯示為JANUARY3,2005和JANUARY4,2005,JANUARY5,2005以及JANUARY6,2005,根據《國際銀行標準實務》(ISBP),匯票的到期應為:
A.2005年1月18日
B.2005年1月17日
C.2005年1月21日
D.2005年1月24日
16. ( )以下須經背書方可轉讓的匯票抬頭是:
A. 限制性抬頭
B.指示性抬頭
C.來人抬頭
D.持票人抬頭
17. ( )如果信用證規定匯票的期限為60DAYS AFTER THE BILL OF LADINGDATE ,根據《國際銀行標準實務》(ISBP),用以計算匯票期限 的提單日是:
A. 提單上的簽發日期。
B. 提單上的裝船日期,無論提單簽發日期早于或遲于裝船日期。
C. 已裝船提單上的簽發日期,如果提單簽發日期早于裝船日期。
D. 已裝船提單上的簽發日期,如果提單簽發日期晚于裝船日期。
18.( )如果信用證規定匯票的期限為30DAYS AFTER B/L DATE ,提單上顯示提單日期為JANUARY3,2005,則根據《國際銀行標準實務》(ISBP),以下匯票期限填制正確的為:
①。AT 30 DAYS AFTER B/L DATE
②。AT 30 ARYS AFTER B/L JANUARY3,2005
③。AT30 DARYS AFTER JANUARY3,2005
④。DATE:JANUARY3,2005,AT30DAYS DATE
A.①
B ① 或②
C ①或 ③
D②、③或④
四、多項選擇題(將正確選項的英文字母填在括號中)
1.( )支票具有以下特性:
A. 僅作為支付工具
B.自己出票自己付款
C.限于見票即付
D.限于銀行為付款人
2. ( )本票與匯票的區別在于:
A. 前者是無條件的支付承諾,后者是無條件支付命令
B. 前者的票面的當事人為兩個,后者則有三個
C. 前者在使用過程中有承兌,后者則無須承兌
D.前者的主債務人不會變化,后者則因承兌而變化
3. ( )善意持票人應具備的條件是:
A. 善意取行票據
B.票據需合格且未過期
C.曾遭拒付出
D.必須付對價
4. ( )票據具有下述特性:
A. 流通性
B.金錢證券
C 無因證券
D.要式證券
5. ( )各國票據法關于匯票的內容都有具體規定,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應包括:
A. 出票人
B.有條件支付命令
C.出票條款
D.一定金額
五、簡答題
1. 簡述行使追索權的三個條件。
2.我國《票據法》對本票的簽發人有何規定?
3. 簡述匯票的八種常見票據行為。
4. 簡述匯票記載出票日期的三個作用。
5. 請回答以下兩種情況下匯票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① 匯票上規定“如果甲公司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即支付其金額20000美金”。
② 匯票加注“按信用證號碼LC3456開立”。
六、案例分析
1. 我國ABC公司與日本公司簽訂進口合同,從加拿大進口木材到中國,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信用證中規定“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ACCEPTANCE,DRAFTS AT 90 DAYS AFTER SIGHT DRAWN ON THE ISSUING BANK”。開證行收到單據日為2005年5月17日。2005年5月31日,開證行收到法院發出的針對該信用證業務項下的將付款項的止付令,理由是 公司存在欺詐行為。請問,法院簽發的止付令是否恰當?在此種情況下,開證行是否可以免除其付款責任?為什么?
2. 我國A公司與南美某國B公司簽訂出口合同,從中國出口服裝到該國,使用托收方式結算貨款,匯票期限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 .代收行應甲公司要求,對匯票進行了保證,以匯票上注明“AVALISED”(保對),并通知到期日為2005年5月20日。匯票經承兌后,代收行將匯票寄給A公司。但是,A公司在到期日未付款。經向代收行了解。付款人乙公司被清盤。A公司于是要求代收行履行付款責任,遭到代收行拒絕,理由是托收業務屬于商業信用而非銀行信用。請問,在本案中,代收行是否可以免除其付款責任?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