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級建筑師建筑設計:密度及容量控制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1-21
(一)用地面積
是指可供場地建設開發使用的土地面積,即由場地四周道路紅線(地產線)所框定的用地總面積-其常用單位為公頃(h㎡)。有時也用畝(1h㎡=15畝=10000㎡)表示。
用地面積是計算場地其他控制指標的基礎,應予準確把握。
用地面積與用地形狀對場地使用和建設項目的功能布置有很大影響。不同性質、規模的建設項目對場地的用地面積有不同的要求,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二)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亦稱建筑覆蓋率或建蔽率。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基地面積之和與總用地面積之比。單位:%。
建筑密度表達了基地內建筑直接占用土地面積的比例。
建筑密度=各類建筑基地面積的總和/場地用地面積×100%式中,建筑基地面積是指建筑的占地面積,按建筑的底層建筑面積計算。
建筑密度表明了場地內土地被建筑占用的比例,即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從而反映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建筑密度越高,場地的室外空間越少,可用于室外活動和綠化的土地越少;可見,建筑密度也間接反映了場地內開放空間的比例,并與場地環境質量相關。
建筑密度過低,則場地內土地的使用很不經濟,甚至造成土地浪費,影響場地建設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過高的建筑密度又會引起場地環境質量的下降,嚴重的還會影響建設項目功能的正常發揮。可見,場地的建筑密度應有一個合理的取值,它受到建設項目的性質、建筑層數與形式、場地的位置與地價等諸多因素的制約,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認真分析。
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一般對場地的最高建筑密度作出明確限定,設計時應嚴格執行。
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權威名師團隊 助你通關! 咨詢:010-5126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