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級建筑師建筑設計:空間構成要素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12-02
在人類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優美的環境是人們無時無刻都在追求的目標。最早的造園造詣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祭祀神靈的場地、供帝王貴族狩獵游樂的場地和居民為改善環境而進行的綠化栽植等。初期的園林主要是植物與建筑物的相結合,園林造型比較簡單,建筑物是主體,園林僅充當建筑物的附屬品。隨著社會的發展,園林逐漸擺脫建筑的束縛,園林的范圍也不僅局限于庭園、莊園、別墅等單個相對獨立的空間范圍,而是擴大到城市環境、風景區、保護區、大地景觀等區域,涉及人類的各種生存空間。然而總體來說,建造園林的目的是在一定的地域,運用工程技術和藝術手段,通過整地、理水、植物栽植和建筑布置等途徑,創造出一個供人們觀賞、游憩的優美環境。某些特殊的藝術,如插花、盆景等,因其創作素材和經營手法的相同,都可歸于園林藝術的范圍。當今的園林形式豐富多彩,園林技術日趨提高,幾千年的實踐證明,具有長久生命力的園林應該是與社會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有著密切的聯系,和科學技術水平、文化藝術特征、歷史、地理等密切相關的,它反映了時代與社會的需求、技術發展和審美價值的取向。
園林在一般情況下總是地形、水、植物和建筑這四者藝術的綜合。因此,筑山、理水、植物配置和建筑營造便相應成為造園的四項重要內容。這四項工作都需要通過物質材料和工程技術去實現,所以它是一種社會物質產品。地形、水、植物和建筑這四個要素經過人們有意識地構配而組合成有機的整體,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景觀,給予人們美的享受和情操的陶冶。就此意義而言,園林又是一種藝術創作。園林藝術不同于音樂、繪畫、雕塑等其他藝術,園林具有實用價值,它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資金。園林藝術正是以這種實用技術為基礎的,成為人類文化遺產中彌足珍貴組成部分。園林既滿足人們的物質需要,又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 既是一種物質產品,又是一種藝術創作。
創造空間是園林設計的根本目的。每個空間都有其特定的形狀、大小、構成材料、色彩、質感等構成要素,它們綜合地表達了空間的質量和空間的功能作用。設計中既要考慮空間本身的這些質量和特征,又要注意整體環境中諸空間之間的關系。
空間及其構成要素
空間的本質在于其可用性,即空間的功能作用。一片空地,無參照尺度,就不成為空間,但是,一旦添加了空間實物進行結合便形成了空間,容納是空間的基本屬性。“地”、“頂”、“墻”是構成空間的三大要素,地是空間的起點、基礎;墻因地而立,或劃分空間,或圍合空間;頂是為了遮擋而設。與建筑室內空間相比,外部空間中頂的作用要小些,墻和地的作用要大些,因為墻是垂直的,并且常常是視線容易到達的地方。空間的存在及其特性來自形成空間的構成形式和組成因素,空間在某種程度上會帶有組成因素的某些特征。頂與墻的空透程度,存在與否決定的構成,地、頂、墻諸要素各自的線、形、色彩、質感、氣味和聲響等特征綜合地決定了空間的質量。因此,首先要撇開地、頂、墻諸要素的自身特征,只從它們構成空間的方面去考慮 ,然后再考慮諸要素的特征。并使這些特征能準確地表達所希望形成的空間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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