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之國際保付代理業務做法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05 09:06:18
買賣雙方經過談判,決定采用保付代理結算方式時,由賣方向進口國的保理商申請資信調查,簽訂保付代理協議,并提交需要確定信用額度的進口商名單。
進口保理商對進口商進行資信調查,確定有關信用額度。
出口商在信用額度內發貨,將有關發票和貨運單據直接寄交進口商,并將發票副本送交進口保理商。進口保理商負責應收賬款的管理和催收,并提供100%的買方信用風險擔保。
進口商于應收賬款到期日對進口保理商付款,進口保理商按保付代理協議規定的日期將全部款項扣除費用后,轉入出口商銀行賬戶。
如果賣方有融資需求,進口保理商也可于收到發票副本后以預付款方式提供不超過發票金額80%的無追索權的短期貿易融資,剩余的 20%的發票金額則在收到進口商(買方)付款之時,扣除有關費用及貼息后轉入出口商的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