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期貨從業考試法律法規輔導:比例的比較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3
比例的比較
1、變相期貨交易是保證金比例低于合約標的額的20%.
2、保障基金:按期貨交易所06年底的風險準備金的15%繳納。后續的:期貨交易所按照手續費的3%代扣代繳,期貨公司按照代理交易額的千萬分之五——千萬分之十繳納。每季度后15日繳納。達到8億了可以申請不繳納。
3、機構投資者損失的,10萬以內全額,超過的按照80%賠,個人10萬元以內的全陪,超過部分90%賠。
4、期貨交易所按照手續費的20%計提風險保證金。訴訟金額占凈資產10%以上的為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
5、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與上月變動20%的應5日內報告派出機構,全體董事和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