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資格考試題:法律法規精選強化練習3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29
21. 許可證正本或者副本遺失或者滅失的,期貨公司應當在()內在中國證
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聲明作廢,并持登載聲明向中國證監會重新申領。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22.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結算、財務數據的備份制度,有關開戶、變更、
銷戶的客戶資料檔案應當自期貨經紀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少保存()年。
A.5
B.10
C.15
D.20
23. 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任何個人或者單位及其關聯人擅自持有期貨公司
()以上股權,或者通過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等方式成為期貨公司股東,中國證監
會可以責令其限期轉讓股權。
A.3 %
B.5 %
C.7 %
D.15%
24. 下列選項中屬于期貨從業人員的是()。
A.期貨公司的打字員
B.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中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
C.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中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
D.期貨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
25. ()負責向通過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頒發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
明。
A.期貨業協會
B.中國證監會
C.期貨交易所
D.期貨從業人員所在的期貨公司
26. ()應當對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期貨從
業人員及其所在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A.中國證監會
B.期貨業協會
C.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期貨交易所
27. ()依法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A.中國銀監會
B.中國證監會
C.期貨交易所
D.期貨業協會
28. 申請除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監事的任職資格,
應當具有大學()以上學歷。
A.?
B.本科
C.碩士
D.博士
29. 具有期貨等金融或者法律、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從事除期貨以外的其他金融業
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的年限可以放寬()年。
A.1
B.2
C.3
D.5
30. 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
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
工作人員,自被開除之日起未逾()年的,不得申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A.3
B.5
C.7
D.10
答案及解析
21. 「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許
可證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印制。許可證正本或者副本遺失或者滅失的,期貨公司應
當在3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聲明作廢,并持登載聲明向中國
證監會重新申領。
22. 「答案」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有關開戶、變更、銷戶的
客戶資料檔案應當自期貨經紀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記錄、交
易結算記錄、錯單記錄、客戶投訴檔案以及其他業務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
23. 「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任
何個人或者單位及其關聯人擅自持有期貨公司5 %以上股權,或者通過提供虛假
申請材料等方式成為期貨公司股東,中國證監會可以責令其限期轉讓股權。
24. 「答案」D
「解析」期貨公司中只有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才是期貨從業人員,打字員不
屬予期貨公司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期貨交易所非期貨結算會員、為期貨公司
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以及期貨投資咨詢機構中,只有從事期貨結算業務、經
營業務和投資咨詢業務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才屬于期貨從業人員。
25. 「答案」A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通過從業資格考試的,取
得協會頒發的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據此可知,期貨業協會負責頒發從業資格
考試合格證明。
26. . 「答案」B
「解析」期貨業協會對期貨從業人員實行自律性管理,有權對期貨從業人員
的執業行為進行檢查。
27. 「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五條
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28. 「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七條
規定,申請除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監事的任職資格,應
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從事期貨、證券等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3
年以上經驗,或者經濟管理工作5 年以上經驗;(二)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
29. 「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七
條規定,具有期貨等金融或者法律、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從事除期貨以外的其他金融業
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的年限可以放寬1 年。
30. 「答案」B
「解析」依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
十九條的規定,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
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
家機關工作人員,自被開除之。日起未逾5 年的,不得申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
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