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后資格審核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2-01
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的通知
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
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公布,請在深圳市考試院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且2012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考生,根據《關于做好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深人考發〔2012〕23號,見附件)的規定,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
一、時間
2013年1月28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點
深圳市考試院(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二樓)。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成績合格的考生須備齊考后審核的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發證窗口辦理資格條件審核手續。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經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各一份。
5.如對應試人員提交的學歷證書有疑問,應試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中涉及復印件的均要求用A4紙復印,材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2012〕23號文的相關要求,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審,復審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并核發證書,復審核不合格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關于做好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深人考發〔2012〕23號)
深圳市考試院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