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4年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報名通知(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4-02-25
4. 報考資格審核及報名確認。全省統一實行新考生報考資格考前審核方式,老考生考前不再審核報考資格并無需前往現場確認(外省、市老考生轉到我市參加考試的,第一年按新考生要求報名,以后按老考生報名)。凡在全國網上報名系統的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為新考生(考生進行用戶注冊成功后,選擇某項考試填寫報考信息時,如是老考生,則有檔案信息顯示出來,再進行修改即可;如是新考生,則無任何信息,需要完整填寫)。
老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后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表》,該表要及附件3要求的其它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的老考生按深圳市考試院網上公布的時間、地點提交《報名表》及附件3要求的其它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
深圳市屬單位、駐深單位、駐深部隊單位新考生由單位統一備齊附件3要求的材料按如下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
(1)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 2014年2月28日至3月6日(周六、日除外)。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現場資格審核地點:深圳市振華路設計大廈1506房(深圳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3) 現場報名確認時間:2014年2月28日至3月6日(周六、日除外)。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 現場報名確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2樓市考試院報名大廳。
5. 網上繳費。深圳市實行網上繳費方式,網上繳費時間: 2014年2月24日9:00至3月7日 17:00。老考生填寫完報考信息,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打印《報名表》)后,即可在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新考生需要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核,經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后再上網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考生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需要考試費發票的考生,請于3月31日前(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考試院領取考試費發票。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5月5日9:00-5月9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五、考試方式
(一)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題分兩大類型。一類是知識題,二類是作圖題。知識題用答題卡作答,試題(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作圖題草圖紙由考場統一配發,各科作圖題考試每位考生配發4張A2草圖紙,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見附件5。
(二)按照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規定: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為八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為四年。具體實施辦法按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執行:
1.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六、成績查詢
一般在考試后三個月公布成績,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
七、證書發放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考生,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上證書發放通知即可,無須電話咨詢。待證書下發至本院后,本院及時在網上“證書信息”欄發布證書發放通知。
八、其他事項
(一)違紀違規行為處理。1.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 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具體考務工作由市考試院組織。
(三)收費標準。根據粵價〔2001〕 52號文規定,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知識題每科60元,作圖題每科120元。
(四)考生網上下載準考證后要妥善保管,準考證作為2014年度考試、成績查詢或下一年報名考試依據。
(五)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按《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執行。
(六)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后,將不再辦理異地轉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報考的老考生到我省報名參考,只需在報名系統中選擇廣東省作為參考地即可。參考地一經確定,將無法修改,請考生謹慎選擇。
(七)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1.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201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提交報考材料要求
4.從事建筑設計或相關業務工作簡歷
5.201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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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試院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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