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代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國際貨代企業作為代理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辦理有關業務,收取代理費或傭金的行為。 國際貨代企業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代業務,是指國際貨代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簽發運輸單證、履行運輸合同并收取運費以及服務費的行為。 國際貨代企業可以作為代理人或獨立經營人從事經營活動,經營范圍包括: 1.攬貨、訂艙(含租船、包機、包艙)、托運、倉儲、包裝; 2.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裝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服務; 3.報關、報檢、報驗、保險; 4.繕制簽發有關單證、交付運費、結算及交付雜費; 5.國際展品、私人物品及過境貨物運輸代理; 6.國際多式聯運、集運(含集裝箱拼箱); 7.國際快遞(不含私人信函); 8.咨詢及其他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國際貨代企業作為代理人接受委托辦理上述業務,應當與進出口收貨人、發貨人簽訂書面委托協議。雙方發生業務糾紛,應當以所簽書面協議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 育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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