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外經貿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報考外銷員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以上學歷; (2)國際商務專業2009年應屆中專畢業生; (3)外經貿專業2009年大專、本科應屆畢業生。 2、報考國際商務師的人員,除必須取得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09年底。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3個科目試題題型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科目主觀題和客觀題全部用黑色墨水筆在試卷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使用涂改帶(液)。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五、網絡報名、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及要求。 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4月15日至29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7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需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4月28日至30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和外經貿部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國際商務師的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必須提交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原件和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報考外銷員的人員,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交能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各市在報考條件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5月11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5月20日至2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9月9日至1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工作計劃及要求。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請各市人事和外經貿部門要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3),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名材料報送等各項工作。 七、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筆試科目考試收費標準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繳國家10元)收取,外經貿外語口試收費標準按每人40元(含上繳國家4元)收取,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的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按每人20元的標準撥給。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八、考前培訓和教材征訂。 我省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和教材征訂工作由省外經貿廳負責,具體由省外經貿培訓中心組織實施。培訓堅持考生自愿、對考生負責的原則。有關考前培訓及教材征訂詳情見附件4、5、6。 九、成績公布。 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于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和打印考試成績。 各市人事和外經貿部門要高度重視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原人事部第3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2.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3.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4.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用書書目 5.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班報名簡章 6.2009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報名登記表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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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桂萍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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