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鐵路運輸過程中,如果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請在車站提取貨物時檢查貨物現狀,核對鐵路貨運記錄內容后,在貨運記錄"收貨人"內簽名,領取貨運記錄(貨主頁),并領到貨運記錄的次日起180日內向到站或發站提出賠償。 如果貨物超過運到期限,請向到站提出查詢。經過30日(鮮活貨物超過運到期限),仍不能在到站交付貨物時,托運人或收貨人何按貨物滅失向到站發站提出賠償要求。 一.三種賠償方法 1. 辦理保價運輸的貨物,全批貨物損失時,賠償金額不超過保價金額;部分損失時賠償金額按損失貨物占全批貨物的比例乘以保價金額賠償。 2. 未辦理保價運輸的貨物,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鐵道部規定的賠償限額。 3. 辦理保險運輸的貨物,憑車站出具的貨運記錄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到當地保險公司辦理賠償。 二.在辦理索賠手續時,需向站提供索賠的下列證明文件: 1. 貨物運單(原件) 2. 貨運記錄(原件) 3. 賠償要求書(在車站貨運安全室領。 4. 與該事故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⑴貨票報銷聯(原件或加蓋財務專用章的復印件) 、谱C明貨物價值的有關材料 、俏锲非鍐危ㄔ诎l站沒有填制的除外) 、阮I貨憑證(貨物全批滅失時須提供) ⑸事故貨物鑒定書(無需鑒定的除外) 三. 填寫賠償要求書的注意事項 1. 填寫內容準確、清楚;發生涂改,須在涂改處加蓋索賠人印章。 2. "提賠單位名稱或姓名"、"提賠單位(公章)、姓名(名章)"欄內容必須與貨物運單記載的收貨人或托運人相符。委托他人代理時應有委托書或委托證明。 3. 結算銀行名稱與帳號必須填寫完整,領款地點與通信地址一致,并注明郵政編碼。 四.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 3.托運人及其押運人的過錯; 五. 車站業務辦理限制 辦理整車、零擔、集裝箱(一噸箱、十噸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貨物運輸。 站內辦理限制:不辦理危險貨物發、到(化肥除外)。 專用線僅辦汽油、煤油、柴油、液堿等危險貨物到達。 育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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