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外出旅游時近90%的風險都將能由保險公司買單。昨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推出了新版旅行社責任險。該產品不僅首次將海嘯等自然災害;蹦極、滑雪、潛水、滑板等高危運動寫進合同,如果人們在境外需要緊急救助,由于預定的旅行行程延遲導致旅行延誤等,保險公司也將負責買單。
海嘯也納入保障范疇
2004年東南亞爆發海嘯,由于海嘯等自然災害屬于不可抗力,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而新版旅行社責任險則打破了這一壁壘。
“我們能保障外出旅游時近90%的風險。”據中國人保介紹,該產品由主險和系列可選擇投保的附加險組成。主險承保的責任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承保因旅行社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是傳統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內容;第二部分承保由交通事故、自然災害、食物中毒三類非旅行社過錯責任造成的游客身故、殘疾、醫療費用損失;第三部分是緊急救援保險,出險后由專業救援機構及時達到現場,包括緊急醫療轉運、醫療遣返、擔保住院期間醫療押金等。同時新版還通過附加險的形式,將過去一直屬于保險除外責任的蹦極等高危運動及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旅游取消,或者旅行行程延誤造成旅行社的額外支出納入到保險責任中。
保額增加
按照國家旅游局的規定,旅行社責任險為旅行社強制購買的險種。盡管人保表示費率與以前相比沒什么區別,保額還有所增加。
但按照人保的設計,目前新版旅行責任險基礎費率表中,主險中的基本險責任限額分為200、400、600、800、1000(萬/每年)五檔。而每次事故的最高保險保額為200萬,每個游客的最高保額為30萬;旅行社非過錯責任險保額為20萬;緊急救援保險保額為100萬。如果一家旅行社選擇購買新版旅行責任險主險,并選擇一年200萬保障限額須交納保費1.8萬。再加上15元/人的旅行社非過錯責任險及50元/人(境內);60元/人(境外)的緊急救援保險,無疑增加了旅行社的成本。
對旅行社責任險是否有購買的熱情,是否會將成本轉嫁到游客的身上?國家旅游局旅游綜合協調司劉小軍副司長表示,過去旅游產業鏈較長,涉及多個部門,事故發生后,往往是旅行社和事故方雙方糾纏在一起,而保險公司則坐山觀虎斗。游客索賠十分困難,為此經常發生糾紛。而現在保險公司再不能袖手旁觀,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必須積極參與到事故處理中,隨時跟進。而旅行社應該清楚地意識到,購買這個產品的目的是為旅行社分擔風險,如果不買一旦出險成本更高。
【新聞背景】
旅游投保僅兩成
目前我國是世界第五大旅游國。據預測,未來10年間,我國旅游業將保持年均10.4%的增長速度,其中個人旅游消費將以年均9.8%的速度增長,企業/政府旅游的增長速度將達到10.9%,到2020年,中國將成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國和第四大客源輸出國。但統計顯示,目前除了20%左右的旅客是隨團旅游由旅行社辦理保險外,絕大部分都處于無保狀態。而一項調查顯示,七成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旅游消費者兩年內有兩天以上的出游經歷,但一半以上的人根本不買旅游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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