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臨近【十一中小學主題訓練營,演講口才、生存拓展、少年影響力!詳情請登陸:m.quanminpifa.com。咨詢熱線:01051268840,51268841!,很多消費者準備出國出境旅游,與國內游相比,在國外境外因為語言不通、法律風俗不同等原因,消費者對于旅行社的依賴程度更深。部分消費者在權益受損后往往無法尋求維權之路,有的是人生地不熟、敢怒不敢言,回來后又因種種原因不能主張自己的權利。為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問題:
選好始發社。在報名前,先要確定旅行社是否具有國家旅游局核準的國外境外游組團資質。通常情況下,出現消費爭議的第一責任人和最終責任人多是始發旅行社。
簽好合同書。合同中應包括具體的食宿標準、交通工具、日程安排、游覽過程中是否有自費項目、違約賠償等。
防止被“轉會”。有的旅行社沒有組織出國或出境游的資質,擅自組團,最后將游客轉給其他的旅行社。這樣的旅游團在行程安排等各方面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臨時性,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保存好憑證。消費者應保存好旅游合同、交費收據等各種憑證,可以將憑證原件保存家中,而只攜帶復印件出行。
手握行程表。為防止旅行社隨意變更計劃,消費者可以在報名時索取詳細的行程表,在旅途中對照,出現問題時可以以此為依據主張權利。
分清責任人。組團的旅行社所派的導游領隊應為第一責任人,因此,在旅游途中如果發生行程等方面的糾紛,最好先向組團旅行社的導游投訴,然后在返回后再向始發旅行社及當地的主管部門投訴。如果與他們交涉無果,可尋求當地受理消費者投訴的相關機構的幫助。例如:到香港旅游時發生糾紛后,消費者可以向香港的地接旅行社及旅游業議會投訴,該會的電話為:28071199。
購物有講究。在國外境外購物后,一旦出現問題,解決起來有諸多不便。因此,消費者應具有防范購物風險的意識,特別是在語言交流困難、路途遙遠的國家購物尤其要有思想準備。
為保障我國內地游客到港購物的安全,香港旅游業議會已規定,凡內地到港的旅行團,如果是由導游帶往已在香港旅游業議會登記的商號購物,可享有六個月免問情由(商品無人為損壞)的退貨期(只限于國內的旅行團,且是到港之后由導游帶往購物地點購物的消費者),這些店鋪應在發票或收據上注明,而內地隨團的導游也應向消費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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