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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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學金融EMBA課程學習及成績管理辦法,詳情如下:
一、基本規定
金融EMBA學生須按照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進行學習,不得免修,不能轉學分,未經批準的校外選修課程不計學分。
二、課程考核
1、金融EMBA課程考核方式是由各授課教師根據課程大綱的要求確定,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或以上為考核通過。
2、重修、重考:金融EMBA學生課程考核不及格,允許“重修”或“重考”一次。學生應向班級主管遞交重修、重考申請,由授課教師決定其“重修”或“重考”。經批準“重修”課程的學生須參加下一次該課程的學習,按要求完成該課程的教學環節,并參加考核;“重考”的學生無需參加課程的全程學習,只參加下一次課程的考核。
3、緩考:金融EMBA學生因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者,可申請緩考,并向班級主管遞交緩考申請和醫院證明。因事一般不能緩考。經批準緩考的學生須與下一次該課程考核同時進行,按正常考試計分。
4、重修、重考、緩考、調課由金融EMBA辦公室審批處理。
5、重修必須征得任課教師的同意。
6、金融EMBA學生在全學程內一般只允許“重修”或“重考”一次。學生在全學程內出現兩門次學位要求課程不及格時,參照“注冊及學習環節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7、金融EMBA學生考試作弊者參照“注冊及學習環節管理實施細則”處理外,該門課程記為“0”分,以后視其表現,由金融EMBA項目辦公室決定是否準予重修。
8、金融EMBA學生個人培養計劃內的所有課程和環節須考核通過后,方能申請論文答辯。
三、作業及考試管理規定
為規范金融EMBA作業及考試管理秩序,促進學生課程學習,現對本項目學生作業及考試要求規定如下:
(一)作業
1、學生應當按時完成作業,參加教師指定的討論;
2、學生須按照本項目規定的統一格式書寫作業;
3、如任課老師無特殊要求,學生須在當次課程結束前上交上次課程的作業(包括文字版和電子版),其中文字版作業要求學生親筆簽名;
4、學生未按時交作業超過兩周,成績降一個等級;超過三周,成績再降一個等級,逾期一個月不交作業,該門課程必須重修;
5、補交作業文字版須快遞給班主任,班主任以收到快遞或傳真的時間為準,記為交作業時間。
(二)考試
1、學生必須準時參加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才可交卷出場;
2、答題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字跡工整、清楚,所有答案必須按照老師要求書寫,否則無效;
3、閉卷考試時,考生要遵守考試紀律,不得交頭接耳,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如有上述行為之一,該門課程必須重修;
4、開卷考試時,不允許使用未經授課教師許可的材料;
5、考試進行中,考生對試題有疑問,須舉手詢問;
6、考試結束,應立即停止答卷,由監考人員統一驗收,驗收無誤方可離開考場;
7、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中心可視具體情況安排緩考;
8、學生考試成績不合格,由中心安排補考。
(三)成績
1、金融EMBA課程成績由個人出勤、課堂表現、小組討論、個人作業、隨堂測試等部分組成,各部分成績占比由任課老師確定。課程成績評定等級如下:
分數 等級
90—100 A
86—89 A-
83—85 B+
80—82 B
76—79 B-
73—75 C+
70—72 C
66—69 C-
63—65 D+
60—62 D
60分以下 F
2、課程結束后,由金融EMBA項目辦公室負責成績錄入,并保存試題、試卷兩年。
3、課程作業和課程報告必須在授課教師規定的截止日期前遞交。逾期不交者,作業成績以“0”分計。
4、成績一經授課教授簽發,任何人無權更改。若確屬判卷有誤,授課教師應按注冊中心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四、考勤制度
1、考勤
金融EMBA學生在入學前填寫正式報名表時,就已承諾每月抽出四天時間(其中包括兩個工作日)來中國人民大學上課。每堂課由授課教師與班級主管嚴格進行考勤記錄。學生有一門課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門課程以0計:
(1) 缺課1/3或以上;
(2) 無故曠課4學時以上。
2、請假
(1)金融EMBA學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來上課,可申請調課,并向班級主管遞交調課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調課。為保證正常的課堂秩序,每位同學每學期調課次數最多不可超過兩次。
(2)學生因故調課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班級主管提出申請,在獲得班級主管書面批準確認后,方可調到相應班級上課。
(3)為保證聽課效果及課堂管理秩序,每次上課不允許同學以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班級學習的方式拼湊課時,即須完整地參加連續四天的學習。
(4)在上課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無法繼續上課,不多于半天的可向班級主管請假,并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多于半天的須由教學管理部總監批準。
(5)班級主管將對課堂的考勤情況作嚴格記錄,課堂考勤作為各門課程平時成績的重要參考指標。
五、金融EMBA評優標準及程序
(一)“優秀班干部”評選標準及程序
參選資格:金融EMBA在讀且累計上課達32天的班委成員
名額:每班一名
評選標準:
1、 認真遵守校規、院規、和金融EMBA項目的各項規章規定。
2、 積極組織參與有意義的班級活動,為創建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班級文化發揮了重要作用。
3、 熱心服務全班學生,能夠得到班級大多數同學的擁護。
4、 是班主任管理班級的得力助手。
評選程序:由項目辦公室、班主任及全班同學共同投票選舉產生
(二)金融EMBA“優秀學生”評選標準及程序
參選資格:金融EMBA在讀且累計上課達32天的班級成員
名額:班級總人數的10%
評選標準:
1、 嚴格遵守校規、院規和金融EMBA項目的各項規章規定
2、 就讀期間平均出勤率占,10%
3、 遵守班規班紀,占10%
4、 課堂積極參與交流討論,占10%
5、 準時上交作業,占20%
6、 各門課程平均成績,占30%
7、 積極組織、參與中心、班級的活動,占20%
評選程序:根據個人綜合測評分評選
(三)“優秀畢業論文”評選標準及程序
參選資格:按時完成培養計劃并順利通過答辯的畢業論文寫作學生
名額:不定
評選標準:
1、論文結構合理,論點鮮明
2、數據翔實,論述充分,文字流暢
3、具有獨立見解和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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