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際商務師考試:世界貿易組織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6-27 17:09:41
第一節 關貿總協定
一、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
1947年底,美國、英國、法國、中國等23個國家簽署了《國際貿易組織憲章》中的貿易規則部分——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條款的《臨時適用議定書》,從1948年1月1日起實施。關貿總協定一直以臨時適用的多邊協定形式存在,直至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1994年底,共有128個締約方。
二、關貿總協定的第八輪多邊貿易談判
關貿總協定第八輪多邊貿易談判于1986年9月15日在烏拉圭舉行,1993年 12月 15日在日內瓦結束,1994年 4月 15日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簽署一攬子協議。
單選題:
1、世界貿易組織是在下列( )談判中達成的( )協議成立的。D
A、日內瓦狄龍回合 馬拉喀什協議
B、日內瓦肯尼迪 東京協議
C、日內瓦東京回合 日內瓦協議
D、日內瓦烏拉圭回合 馬拉喀什協議
2、GATT主持下的多邊貿易談判,第六、七、八輪依次稱(C )
A.東京回合、肯尼迪回合、烏拉圭回合
B. 烏拉圭回合、東京回合、肯尼迪回合
肯尼迪回合、東京回合、烏拉圭回合
三、世界貿易組織產生的背景
世貿組織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取代關貿總協定。
第二節 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
世界貿易組織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取代關貿總協定。
一、世界貿易組織的宗旨(多選,與后面的職能相區別)
1、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3、擴大貨物與服務的生產和貿易
4、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合理利用資源,保護和維護環境
5、確保發展中成員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需要相應當份額。
例:判斷:
確保發展中成員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需要相應當的份額是世界貿易組織的宗旨之一。 ( )
答案:對
二、世界貿易組織的機構和職能
1、世界貿易組織的總部設在瑞士的日內瓦。
2、世界貿易組織由下列結構組成:
(1)部長級會議:世貿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部長級會議。
例:世貿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 )
A、部長級會議 B、總理事會 C、爭端解決機構 D、秘書處
答案:A
(2)總理事會:世貿組織的常設機構是總理事會,負責世貿組織的日常會議和工作。
(3)爭端解決機構:負責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運行,下設上訴機構,應爭端當事方要求隨時成立的爭端解決專家組。
(4)貿易政策審議機構:負責審查各成員的貿易政策,實施貿易政策審議的安排。
(5)理事會:理事會是總理事會下設的委員會,負責世貿組織的主要職能。
(6)委員會:總理事會下設的委員會具有負責處理跨部門的更廣泛的職能。
(7)諸邊貿易協議設置的委員會
(8)秘書處:是世貿組織的日常辦事機構, 它由部長級會議任命的總干事領導。
3、世界貿易組織的職能(5項職能)
(1)管理職能
(2)談判職能
(3)解決爭端職能:
(4)貿易政策審議職能
(5)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的職能
多選:
世界貿易組織的職能有(BCDE)
A.促進貿易自由化
B. 管理爭端解決的規定和程序的諒解
C.管理貿易政策的評審機制
D.與其他國際組織進行合作
E. 促進多邊貿易協議的執行、管理和運作
三、世界貿易組織的決策
世貿組織的決策可分為協商一致決策和投票決策形式。
(一)協商一致決策
即討論一項提議或擬議中的決定時,應首先尋求協商一致,所有成員都表示支持,或沒有成員反對,即為協商一致通過。
(二)投票決策
部長級會議或總理事會在無法協商一致時通過投票表決決定,每個成員擁有一票。
1.對某些關鍵條款的修正要以全體成員接受才能生效。
2.關于條款解釋的投票要以四分之三多數通過。
3.有關豁免義務的表決票要以四分之三多數通過。
4.接收新成員、關于修正案的投票要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5.對一般事項或某些普通條款的修正以簡單多數通過。
四、《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的規則文件
《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本身并未包括具有實質性意義的貿易政策義務,有關協調多邊貿易關系和解決貿易爭端以及規范國際貿易競爭的實質性規定均體現在四部分附件中。
1.附件一,包括:(1)多邊貨物貿易協議,即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及其12個具體協議;(2)服務貿易總協定;(3)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2.附件二: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
3.附件三:貿易政策審議機制。
4.附件四:4個諸邊貿易協議,即:政府采購協議、民用航空器貿易協議、國際奶制品協議。后2個協議于1997年底廢止。這種協議無強制性加入的義務,只在參加方之間生效。
第三節 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和例外規定
一、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多選)
1、最惠國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是指一成員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領域給予任何其他國家(無論是否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優惠待遇(包括利益、特權、豁免等),立即和無條件地給予其他各成員。其目的在于在不同成員之間實施非歧視待遇。(02年名詞解釋)
判斷題: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最惠國待遇適用于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領域。
答案:正確。
2、國民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是指對其他成員的貨物、服務、服務提供者或企業、知識產權所有者或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國同類貨物、服務、服務提供者或企業、知識產權所有者或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其目的也在于在不同成員之間實施非歧視待遇。(04年名詞解釋)
判斷題:
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與普遍優惠制原則,都是互惠的。
答案:錯
(2005年外銷員試題)
世界貿易組織通過( AB )原則,在不同成員間實施非歧視待遇。
A、最惠國待遇 B、國民待遇
C、自由貿易 D、公平競爭
E、透明度
3、自由貿易原則。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框架下,自由貿易原則是指通過多邊貿易談判,實質性降低關稅和減少非關稅措施,擴大成員之間的貨物、服務和知識產權貿易。
4、公平競爭原則。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框架下,公平競爭原則是指成員應避免采取扭曲市場競爭的措施,糾正不公平的貿易行為。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領域,創造和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2006年試題)
世界貿易組織的公平競爭原則要求實施全國統一的貿易政策。(是)
5、透明度原則。透明度原則是指,成員應公布其所制定和實施的各項貿易措施(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司法判決和行政裁決等)及其變化情況(如修改、增補或廢除等),并通知世界貿易組織。
二、世界貿易組織例外條款:
世貿組織的協定和協議中大都包括了例外規定,這是談判妥協的結果,人們又把“例外規定”稱為世界貿易組織的靈活適用原則,包括三大類:(一)基本原則例外 (二)一般例外和 (三)安全例外
1、基本原則的例外,包括(3個方面的例外):
(1)、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
(2)、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
(3)、自由貿易原則的例外;
2、一般例外,包括:
(1)、貨物貿易領域的一般例外
(2)、服務貿易領域的一般例外
(3)、知識產權領域的一般例外
3、安全例外
世貿組織的安全例外規定,允許成員在戰爭、外交關系惡化等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國家安全利益采取必要的行動,對其他相關成員不履行世貿組織規定的義務。
三、免責規定
世貿組織協定協議中有關免責的規定,包括緊急限制進口措施,保護幼稚產業措施、國際收支限制措施、有關承諾修改或撤回、義務豁免。
采取世貿組織的例外(安全例外除外)與免責措施,有三個特點:一是批準程序嚴格,二是需要與有關成員磋商,三是應遵循非歧視原則。
四、對發展中成員的差別優惠待遇
世貿組織的3/4成員是發展中成員和轉型經濟國家。世貿組織的協定給予發展中成員例外的特殊和差別待遇,為發展中成員承擔世貿組織的義務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
1.“最佳努力條款”、普遍優惠制條款、“授權條款”。
2.對發展中成員總體利益的承認。
3.對發展中成員減輕義務或實行不同規則。
4.延長實施期和規定過渡期。
5.享有某些程序上的靈活性和優惠待遇。
6.給予發展中成員技術援助。
7.設立專門機構研究發展中成員的發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