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理論與實務輔導資料(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4-13 09:48:25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國際商務師課程 全面的了解國際商務師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 2011年國際商務師相關資料 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三、美國法
(一)美國法的結構
1、聯邦制國家,其法律分為聯邦法與州法兩大部分。
。 各州的立法權是原則,聯邦的立法權屬于例外;
。 凡憲法未授予聯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利,均屬于各州;
。 聯邦法高于各州法律。
2.法院組織——分為聯邦法院和州法院。
聯邦法院主要有地區法院、上訴法院和美國最高法院,后者是行使司法權的最高機構。
州法院有兩個審級,即第一審法院和上訴審法院。
(二)美國法的淵源
判例法、成文法
第四節 國際貿易統一法的產生和發展
一、國際貿易統一法的產生
1、定義:是指國家間通過條約、協定制定的國際貿易統一法律規則和被國際上普遍承認的國際貿易統一慣例。國際貿易統一法的淵源是國際條約(公約)和國際貿易慣例。
二、致力于國際貿易統一法工作的國際組織及其成就
(一) 非政府國際組織
1、 國際商會
2、 國際法協會
3、 國際海事委員會
(二) 政府間國際組織
1、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
2、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
3、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
4、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