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理論與實務復習資料(7)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5-24 09:20:29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國際商務師課程 全面的了解國際商務師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 2011年國際商務師相關資料 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二)在國際經濟貿易領域中"破舊立新"的主要內容
從1964年聯合國第一屆貿發會議以來,"破舊立新"斗爭的主要內容如下:
1.爭取對自然資源和經濟活動享有和行使永久主權
在國內,對外國企業實行限制、管理和監督,甚至國有化;在國際上,發展中國家通過聯合國及其所屬機構,談判制訂《跨國公司行動守則》,為爭取200涅海洋權和分享深海海底資源的斗爭,發展中國家通過聯合國海洋法會議,要求制定《海洋法公約》。
2.要求打破國際壟斷資本對世界市場和價格的壟斷,改善貿易條件,改革國際貿易制度它包括:(1)保證原料和初級產品的合理價格。斗爭的焦點是第六屆特別聯大提出的實施"商品綜合方案"和為實施該方案設立的"共同基金".(2)制成品貿易方面,在發展中國家強烈要求下,從70年代起,主要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先后對發展中國家實施了"普遍優惠制".發展中國家繼續要求擴大"普惠制"的實施范圍,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以實現到2000年發展中國家制成品出口能占世界制成品出口30%的目標。(3)在無形貿易方面,發展中國家要求實現公平合理條件下的技術轉讓,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貿易慣例,制定《技術轉讓行動守則》,修改《巴黎公約》(即《保護工業產權國際公約》);要求修改《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和擬訂《海上貨物運輸公約》,以降低發展中國家的運輸費用,更公平地參與世界海洋運輸;要求降低保險和再保險費用,促進發展中國家保險事業的發展。
3.要求改革國際貨幣金融制度
(1)要求目前的國際金融機構能為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提供更多的資金。發展中國家要求擴大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機構的份額和投票權;要求增加貸款項目和數額,放寬貸款條件要求改變特別提款權的分配辦法,把特別提款權的分配和提供發展資金聯系起來。
(2)改革國際貨幣制度。經過發展中國家的斗爭,197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立了一個包括9個發展中國家代表在內的"12國委員會",專門討論改革貨幣制度等問題。1974年該委員會解散后,又組成一個"臨時委員會",繼續就國際貨幣改革問題進行磋商。
4.要求增加發展援助和減輕債務負擔
為解決經濟發展中資金不足的困難,發展中國家要求發達國家提供更多的援助。聯合國通過的第二個十年發展戰略規定,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援助每年應達到前者國民生產總值的1%,其中官方援助應為o.7%。發展中國家針對債務驟增的情況,提出免除最窮國家的官方債務,減輕困難較大的發展中國家外債還本付息和延長私人債務的償還期限。
5.加強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合作,實現個別的和集體的自力更生
這種經濟合作包括:(1)建立初級產品或出口國組織。(2)加強發展中國家經濟一體化進程,建立和加強各種區域性、次區域性和區域間的經濟合作組織。迄今,發展中國家成立的初級產品生產和出口國組織已達26個,各種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已發展到20多個。
6.要求改革國際經濟機構,實現各國經濟均衡發展
其中包括:(1)加速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進程,提高它在世界生產和貿易中的份額。為此,1976年第二屆聯合國工發會議提出,到2000年,發展中國家的制造業產值應占世界制造業產值的 25%。(2)根據目前世界經濟的現實,改革支配國際貿易和金融貨幣領域的一些國際經濟機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規則和制度,建立-種照顧到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國際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