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國際商務師理論與實務:對外貿易宏觀管理(1)
來源: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8-24 17:28:21
一、中國對外貿易法律地位
中國對外貿易立法體系由國內法淵源和國際法淵源兩部分組成。(識記)
(一)國內法淵源
對外貿易的國內法淵源是指我國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頒布的對外貿易關系的各類規范性法律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在中國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頒布的基本法律。包括專門性的外貿法律,如《對外貿易法》、《海關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還包括非專門性的涉外經濟法律中有關對外貿易的規定,如《民法通則》、《專利法》、《商標法》等。
3.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行政法規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頒布的條例、規定、實施細則、辦法等。與外貿有關的各部委,對處理外貿具體問題,頒布了專門的部門規章。
4.地方性規章,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人民政府制定的調整本地區對外貿易關系的區域性法規,只要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在所轄區域內具有規范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