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理論與實務復習重點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0-24 16:13:24
1、發盤的定義及具備的條件:在國際貿易實務中,發盤又稱報盤、發價、報價。一項法律上有效的發盤,須具備三個條件:向一個(或幾個)特定受盤人提出;表明訂立合同的意思;發盤的內容必須十分確定。
2、還盤的法律后果兩個法律后果:一是還盤是對原發盤拒絕,還盤一經做出,原發盤即失去效力;其二是還盤等于是受盤人向原發盤人提出的一項新的發盤。
3、接受的定義及構成有效接受要具備的條件:是指受盤人無條件地同意發盤人在發盤中提出的各項交易條件,并同意按照這些條件與對方達成交易、訂立合同的一種肯定表示。有效接受的條件:接受必須是由受盤人做出;受盤人表示接受,要采取聲明的方式;接受的內容與發盤內容相符;接受的通知要在發盤的有效期內送達發盤人才能生效。
4、國際貿易術語的作用:不僅用來表示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而且還用來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
5、 國際貿易慣例的性質:國際貿易慣例是指國際貿易中經反復實踐形成的,并經國際組織加以編纂與解釋的習慣性做法。國際貿易慣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對交易雙方不具強制約束力,因而,買賣雙方有權在合同中做出與某項慣例不符的“意識自治”為基礎的。
6、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哪三種?《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美國對外貿易定義1941年修訂版本》、《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7、《2000年通則》中貿易術語的名稱及分組:(1)E組:E組僅包括EXW(工廠交貨)一種貿易術語;(2)F組:F組包括FCA(貨交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交貨)和FOB(裝運港船上交貨)三種貿易術語;(3)C組:C組包括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和CIP(運費保險費付至)四種貿易術語;(4)D組:D組包括DAF(邊境交貨)、DES(目的港船上交貨)、DEQ(目的港碼頭交貨)、DDU(未完稅交貨)和DDP(完稅后交貨)五種貿易術語。
8、FOB、CFR、CIF的含義、風險轉移點、使用的運輸方式FOB:裝運港船上交貨,裝運港船舷,水上運輸;CFR:成本加運費,裝運港船舷,水上運輸;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裝運港船舷,水上運輸。
9、CIF與DES的區別(1)DES的交貨地點在目的港,CIF的交貨地點在裝運港;(2)DES交到目的港有時間的限制,CIF沒有必須何時抵達目的港的規定;(3)DES下賣方的風險在目的港船上交貨時結束,CIF下賣方的風險在裝運港裝上船就結束了。
10、FOB與FCA的區別交貨地點不同:前者裝運港口,后者出口國內地、港口;風險轉移界限不同:前者裝運港船舷,后者貨交承運人處置時起;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前者水上運輸,后者任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