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反不正當競爭法(3)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4-27 16:48:52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國際商務師課程 全面的了解國際商務師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 2011年國際商務師相關資料 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七、商業誹謗行為
表現形式——廣告、信函、產品說明書、傳單、小冊子、語言、詐以消費者名義向有關部門反映
八、引人誤解的表述或廣告的行為
1.特點:
(1)在商業交往中,以競爭為目的;
(2)對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表述。
2.主要表現形式:
(1)引人對企業發生誤解;
(2)引人對商品或者服務發生誤解;
(3)引人對價格發生誤解。
(2007年試題)
甲欲買"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裝烤鴨,臨上火車前誤購了商標不同而外包裝十分近似的顯著標明名稱為"仝聚德"烤鴨,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訴。"全聚德"公司發現,"仝聚德"烤鴨的價格僅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訴"仝聚德", "仝聚德"公司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中的( C )
A、 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行為
B、 假冒商標行為
C、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
D、 引人誤解的表述或廣告行為
九、低價競銷行為
1.特征:
(1)行為主體只是處于賣方地位的有實力的占優勢經營者;
(2)行為主體在主觀上有排擠競爭對手的故意;
(3)行為主體在客觀上實施了不當降價。
2.下列情況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1)銷售鮮活商品;
(2)處理有效期限將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
(3)季節性降價;
(4)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