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經濟法第十五章考點1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3 10: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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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
我國利用外資的主要渠道表現為:
1.歐洲貨幣市場我國利用外資,可以通過國際金融市場上商業銀行所提供的境外貨幣資金來完成,其借貸和兌換業務通常不受貨幣發行國金融當局的管制。
2.各國國內資金市場。西方各國的國內金融市場主要提供本國貨幣存款,通常資金的調度只限于本國境內,但也有些國家為扶植出口,以本國貨幣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提供出口信貸資金。
3.政府資金。這主要是指各國政府從財政中撥出的一部分專門用于對外援助和貸款的資金。我國利用外資中的這一部分主要表現為“日元貸款”以及其他一些國家提供的無息或低息貸款。
4.國際金融機構的資金。這主要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BRD及所屬國際開發協會和國際金融公司以及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20世紀的后10年間,我國一度曾成為世界銀行的最大貸款國。世界銀行的貸款資金對我國經濟建設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5.跨國公司或外國私人企業資金。這類資金主要是指我國利用各項優惠措施吸引的國外直接投資。
6.吸收海外存款。主要是指我國國內金融機構及其駐外分支機構所吸收的外國企業和居民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