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平行志愿投檔比例敲定 省屬高校1:1
福州新聞網訊昨日,省招委會公布了《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與去年相比,今年將執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模式。另外,僅適用于在閩高校的照顧加分不再作為固定加分進行投檔排序。
“適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顧政策”“僅適用于在閩高校的照顧政策”(詳見本報4月25日《升學特刊》版)。
6月4日簽領《準考證》
高考時間及準考證領取時間與去年一樣。考生必須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暫未辦理身份證或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蓋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親自到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不得委托他人代領。
領取《準考證》時必須辦理簽領手續,并在本人《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注意字體大小應符合正常書寫,防止太小),并于6月6日前結合熟悉考場、接受考前的考風考紀教育和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外語口試工作全省統一定于6月23日開始,考生須于6月9日至6月11日向當地高招辦提出參加外語口試申請。考試時間仍為6月7、8兩日。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前接到省高招辦書面通知,確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單考生等),不得再參加高考。
藝術類填志愿可能不提前
今年所有填報志愿(包括征求志愿、補充錄取志愿)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省高招辦特別提醒考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賬號和密碼,以防個人信息泄露。
今年我省依然執行知分知線的志愿填報方式,具體時間(包括本科各批次征求志愿時間)由省高招辦另行發布。
據了解,往年藝術類一般都提前填報志愿,由于我省今年實行藝術類院校招生方式改革,所以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有可能不再提前填報志愿。
省屬高校按1:1投檔
在錄取方面一個比較大的變化體現在加分照顧政策方面,招生細則第六十四條指出,投檔錄取時僅適用于在閩高校的政策性照顧分值,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其加分不作為固定加分進入投檔排序,而只是在檢索考生平行志愿時,才作為相關志愿欄目的加分處理。也就是說,享受這些照顧政策的考生,在投檔時不加照顧分,只有在投檔之后才加入總分進行考生間的平行志愿檢索錄取。
據了解,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政策還將進一步細化,包括單科成績之間的比較、照顧政策的加分方式、省內院校的投檔比例等都將在進一步明確之后,由省高招辦向社會公布。
細則確定了投檔比例。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批次,經過生源情況預測和投檔比例的協調后,部屬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則上按執行計劃的105%投檔。
省屬高校原則上均按執行計劃的100%投檔,也就是投檔比例為1:1,高校擬錄取多少人就檢索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據了解,因省屬高校招生數較大,實行平行志愿后若投檔比例放寬,多余計劃的出檔考生一旦沒被錄取就可能落榜。
7月上旬進入錄取時段
根據安排, 從7月上旬開始,我省今年高招將進入錄取時段。省招委會將分類確定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8月10日起領取本人報考材料。
定向就業招生采取單設志愿、單獨投檔的辦法進行投檔錄取。對高校批次內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采取補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對本科批次錄取過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計劃的院校、專業,省高招辦將及時組織考生征求志愿補充錄取。對于高職高專批次則根據新生報到情況于9月下旬組織安排補錄。經征求志愿錄取后,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確實不足的高校,省高招辦可在線下20分以內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后參考志愿的順序),由學校擇優錄取。民辦高職高專學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適當繼續降分,但最低不得超過線下50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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