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上海立信會計學院招生簡章
一、學校全稱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松江區文翔 路2800 號
徐匯校區: 上海 市徐匯區中山西路2230 號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計算機信息管理(中日合作)專業限招日語或英語,其他專業限招英語。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單色不能辯不取。
九、錄取規則 1 、考生的投檔成績需在各省市劃定的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
2、在各省市規定的投檔比例之內進行投檔,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我校認可各省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4、進檔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總分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成績進行錄取,理科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在文理科不分的情況下,總分相同時,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綜合成績進行錄取;
5、分專業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檔;分專業過程中如出現同分的情況,則文科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成績進行專業錄取,理科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綜合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6、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分;
7、英語專業需要英語口試,口試成績在C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在100分以上;
8、日語專業需要英語口試,口試成績在C級及以上;
9、凡上海考生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需要英語口試,口試成績在C級及以上;
10、錄取專業為會計學的考生,錄取以后,我校將根據其統一文化考試總成績和高考英語筆試成績,擇優選拔部分考生進入會計學(國際會計)專業方向學習。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 準 1、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 5000 元 [ 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2、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 1400 元 [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立信會計學院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
十二、聯系電話 招生咨詢: 021 — 67705115 、 67705131 、 67705238
十三、投訴電話 校辦、監察: 021 — 67705008 、 64278346
十四、網址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1 、學校每學年對評選出的品學兼優的學生,將分別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發給證書和獎勵金,發放獎勵金的最高等級可達 3500 元 / 年,累計獲獎學生比例可達學生總數的 40% 。
2、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由個人申請并持當地鄉鎮以上政府證明,經審核后可在相關銀行享受國家規定的助學貸款政策(每年最多可貸6000元)。同時,學生可申請安排勤工助學崗位,而獲得一定報酬。
十六、其他須知 其它情況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