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川北醫學院招生簡章(3)
4、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特殊性,建議殘疾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各專業。
第十五條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藝、體尖考生,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招生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
第十七條對我校招生政策、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等詳細情況,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咨詢:
1.學校招生信息網:www.gotonsmc.cn
2.招生熱線:0817-2242705、2111901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八條經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教育廳核準,我校學費按學分收取,執行標準為:醫學類各專業5000元/人·年、非醫學類各專業4100元/人·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人·年。
第十九條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后兩周內)不報到的我校2009級新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直接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將其從錄取數據庫中予以注銷。
第七章獎、貸、助學金設置
第二十條我校設有多項獎、助學金。按國家規定,貧困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的有關規定與本章程條款相悖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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