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招生簡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學校代碼為13642,學校地址為廣西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新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工業區。
第三條 學校為經教育部確認設置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教務處是學校常設機構,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有:執行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的有關決議;制訂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考生,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五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教育廳的相關精神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六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生源省教育廳當年頒布的《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七條 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和獨立學院投檔分數線及投檔辦法進行錄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八條 投檔辦法:按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比例投檔。
第九條 我院區內提前批專業按順序志愿錄取,志愿優先,成績排序。若第一志愿不滿,則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其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新生的錄取,按“在綜合考慮文化考試成績與體育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體育高考成績優的考生”的原則進行;音樂學專業、藝術設計專業的新生按“在高考綜合分或總分達到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我校認可生源省藝術聯考成績。
第十條 我院區內普通批專業按平行志愿錄取,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同科類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志愿不滿,則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如若還不滿,則接受征求志愿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外語成績和口語成績優的考生;文科類專業優先錄取語文成績優的考生;理科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優的考生。
第十一條 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