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招生簡介(2)
第十二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進行外語口語考試。
第十三條 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除執行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外,作如下補充: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房室間隔缺損、高血壓病、嚴重心律失常者不予錄取;色盲、色弱者,我校藝術設計、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廣告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不予錄取。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上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互聯網或電話信息咨詢臺等形式及我校網站公布,考生可通過上網、電話、手機短信等方法查詢。錄取通知書將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新生寄發。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 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退費辦法:新生入學后因故退學者,學校按相關規定退還相應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為: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廣告學、音樂學、藝術設計、漢語言文學(涉外文秘方向):13000元/人·年;漢語言文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12000元/人·年;應用心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11000元/人·年;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專業:10000元/人·年;化學、日語專業的學費待物價部門核準后按不高于核準的標準收取。
第十九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文件《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學生修完規定的課程,考核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畢業時如符合國家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 招生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明陽工業區明陽大道15號(明陽校區),郵編:530226,咨詢電話:0771-4213099、3191599;廣西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長崗校區),郵編:530023,咨詢電話:0771-5663190、5659873;傳真:0771-5663192(長崗)、3191366(明陽);學校網址:http://www2.gxtc.edu.cn/shiyuan/。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批準之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