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警安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四川警安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辦學屬性及層次:隸屬四川省教育廳,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層次。部頒代碼13816。
二、辦學地址:校本部四川省綿竹新市經濟開發區;成都校區成都市九江鎮九龍工業港。
三、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限定,錄取人數以本院招生計劃數滿額為止。
3、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
4、調檔比例:錄取時按120%調檔。
5、無男女比例限制。
6、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7、錄取時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8、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報考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按體育類考生控制分數線錄取。
9、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扶持貧困學生設立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10、錄取考生入學后可以在規定時間自愿調換一次專業(不收費)。
11、按志愿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允許退檔。
四、學院聯系地址:成都市九江鎮九龍工業港(雙流)。
聯系電話:028—8574904285749046
郵編:610200傳真:(028)85749047
網址:http://www.scjavc.cnE--mail:zsb@scjavc.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