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3)
11.凡生源所在地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迹黄渌囆g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肌J〖壗y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12.?紤蓪W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招生學校下設的二級學院(系)不得自行設點組織?肌*毩⒃O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其余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如有特殊要求確需跨省設點組織?嫉,須經擬設考點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并報本校主管部門備案。校考須在擬設考點所在地省級招辦指定的考點范圍內進行,并接受當地省級招辦的指導和監督。所有跨省設點考試的高校須于2009年1月1日前向擬設考點所在地省級招辦提出申請,獲得同意后方能向社會公布?嫉攸c。各省級招辦應于1月31日將在本地設點的省外高校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13.獲準組織?嫉恼猩鷮W校應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對省級統考專業的考生應根據有關省級招辦提供的省級統考合格考生信息確定?伎忌麊。校考應于1月31日后進行,3月底前結束。?己细駱藴视烧猩鷮W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招生學校負責公示考生校考成績,發放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發放數量原則上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4:1的比例發放。招生學校須于4月15日前將?己细窨忌麊螆笊此诘厥〖壵修k備案。
獲準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基礎上組織?嫉恼猩鷮W校也可根據考生省級統考成績及分布情況直接劃定本校的專業合格標準,于4月15日前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依據。
14.藝術類專業考試應參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按有關考務規定及辦法執行。專業考試試題須通過組織命題專家組或建立題庫等形式命制,試題的命制、試卷的印刷和保管須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15.評卷工作要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考試結果要有成績,考生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保留1年,以備查閱。
16.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五、填報志愿
17.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或?己细褡C(若招生學校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行組織?,則考生須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愿。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考生填報的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以其戶籍及報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信息為準。
18.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藝術類專業。
六、錄取
19.高校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錄取時可按文科、理科分別投檔錄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
20.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勺孕袆澏ū拘K囆g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并須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前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21. 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于本。▍^、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疲╀浫】刂品謹稻一般不應低于本。▍^、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22.藝術類本科專業安排在各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錄。凰囆g類高職(?疲⿲I安排在各。▍^、市)本科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普通高職(?疲┑谝慌武浫∏颁浫
23.對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生源所在省級招辦須于6月30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且經備案的全部相關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告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學校須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并于7月10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有關省級招辦核準備案。
24.對編制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的招生學校,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可按照相關工作規程向招生學校投檔,投檔比例由省級招辦商有關招生學校確定。招生學校必須在各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25.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他
26.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級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省級招辦負責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7.對在?贾斜徽J定為作弊的考生,有關招生學校須將其作弊情況書面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所有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8.對?冀M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29.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杜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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