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高考加分 如何才能做到更加公平?(2)
加分標準待細化
只減不增是趨勢
針對這些問題,相關部門積極研究對策。對比教育部頒布的2000年和2009年的加分政策,可以看出,10年前后,教育部公示的加分項目由未明確加分額度發展到明確加分額度和最高加分限度,由未要求面向社會公示發展到明確要求向社會公示,由相對粗線條發展到逐步細化。
比如,2000年規定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上(含省級)科技發明創造獎獲得者或單學科競賽優勝者”,到2009年,籠統的獎項、競賽已經細化為非常具體、明確的項目: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等。
以2009年許多省區市的加分政策為例,“只減不增”似乎已成為一種趨勢。
重慶市下調高考加分的力度較大。該市教委一位負責人表示,“總的原則是,加分越少越好,范圍越窄越好,盡量減少通過不當加分造成的不公平,減少鉆空子現象。”重慶市規定,自2009年起,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2011年起,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等等。
吉林省將七項原照顧加10分的項目調整為5分,三項原照顧加15分的項目調整為8分。廣東省在2009年也進一步規范了體育尖子生加分政策,從原來的50分和20分兩個檔次調整為20分一個檔次。
此外,江西、湖北、江蘇等省前幾年取消了省級優秀學生保送或加分的政策。浙江省2008年取消了優秀學生干部的高考加分政策,原因在于“這一項目加分標準過于模糊,受益者大多為領導干部的子女”。
目前,針對“什么樣的項目可以設置,分值怎么確定,測試標準是什么”仍然是教育部進一步規范和管理的剛性要求。不久前,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姜鋼就表示,教育部將進一步與有關部門溝通,摸清情況,加強管理,通過高考加分政策,使真正學有所長的學生可以施展才華,實現全面發展。
高考事關千萬家
加分政策要公平
教育界人士認為,僅僅是縮減范圍、細化標準,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問題的關鍵,恐怕還在于政策制定過程及執行過程的公開透明。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專家王學輝認為,必須通過規范程序、強化監督、公開透明等途徑,完善高考加分制度,真正杜絕金錢、權力購買及交換教育機會的行為。
公開透明的公示制度是群眾有效監督的前提。浙江省2009年采取高考加分學校和省招考機構兩級公示、省級測試的方法,將一批企圖弄虛作假的“南郭先生”拒之門外。剛剛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浙江省2009年申請高考加分的4998名考生中,有483人未獲得加分資格。
“高考事關千家萬戶,如何取消變質的加分項目、保留大多數人認可的項目?有關部門可以考慮舉行高考加分項目聽證會,邀請學生、家長、老師、學者和媒體等參與討論,使這一政策更加合理、公開、透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說。
此外,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洪成文教授表示,要認真研究高考特殊加分的最終裁判權的問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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