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3)
附件2:
2010年有外省市戶籍生源畢業生
(可參加本市高考)的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名單
序號 | 學校名稱 | 序號 | 學校名稱 |
1 | 民航上海中等專業學校 | 23 | 上海市東輝職業技術學校 |
2 | 上海港灣學校 | 24 | 上海市第二輕工業學校 |
3 | 上海市工商外國語學校 | 25 | 上海海運學校 |
4 | 上海市工商信息學校 | 26 | 上海奉賢中等專業學校 |
5 | 上海市大眾工業學校 | 27 | 上海市貿易學校 |
6 | 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衛生學校 | 28 | 上海電力工業學校 |
7 | 上海市醫藥學校 | 29 | 上海工業技術學校 |
8 | 上海市經濟管理學校 | 30 | 上海市工藝美術學校 |
9 | 上海科技管理學校 | 31 | 上海市材料工程學校 |
10 | 上海市公用事業學校 | 32 | 上海市振華外經職業技術學校 |
11 | 上海市城市建設工程學校 | 33 | 上海電子工業學校 |
12 | 上海石化工業學校 | 34 | 上海市現代職業技術學校 |
13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學校 | 35 | 中華職業學校 |
14 | 上海市商業會計學校 | 36 | 上海市徐匯職業高級中學 |
15 | 上海市商業學校 | 37 | 上海市城市科技學校 |
16 | 上海應用科技學校 | 38 | 上海市豎河職業技術學校 |
17 | 上海信息技術學校 | 39 | 上海市衛生學校 |
18 | 上海市群益職業技術學校 | 40 | 江南造船集團職業技術學校 |
19 | 上海市南湖職業學校 | 41 | 滬東中華造船集團高級技校 |
20 | 上海市曹楊職業技術學校 | 42 | 上海船廠技工學校 |
21 | 上海鴻文國際職業高級中學 | 43 | 上海廣電電子學校 |
22 | 上海市楊浦職業技術學校 | 44 | 上海市信息管理學校 (原上海市董恒甫職業技術學校) |
附件3:
2010年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考生在滬報考普通高校條件一覽表
對象 | 資格 | 有關證明 | 備注 | ||
本市戶籍考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 ||
往屆生 | 本人申請,戶籍所在街道(鄉)證明或工作單位證明 | ||||
非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 應屆生 | 本人申請,借讀中學證明,戶籍所在街道(鄉)證明 | |||
往屆生 | 本人申請,戶籍所在街道(鄉)證明或工作單位證明 | ||||
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 | 應屆生 | 駐外使領館出具回國證明,加蓋使領館印章國外學校證明(譯文版),本人常住戶口登記卡 | |||
往屆生 | |||||
非本市戶籍考生 | 持有引進人才類《上海居住證》(有效期1年及以上且至2010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內)人員子女 | 應屆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上海市居住證,借讀學校證明,并須提供相關人員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副聯)及主證人身份證 | |
往屆生 | |||||
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計劃內招收的外省市戶籍生源的畢業生 | 應屆生 | 本市符合條件的中職校(學校名單見附件2)畢業,計劃內招生 |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提供學校名單,負責本市中職校學生學籍管理相關機構審核計劃內向外省市招生的學生數據庫 | ||
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或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含上海支內、支邊、支疆職工或知青) | 應屆生 | 經本市中考從高一起開始在滬借讀,有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畢業生 | 本人申請,借讀學校證明,父母單位證明,父母一方現屬或原屬本市戶口的戶籍證明 | ||
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等部門認定的市外在滬工作人員 | 應屆生 | 經本市中考從高一起開始在滬借讀,有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畢業生 | 父母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借讀學校證明,并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市教委復核,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將名單下達給各區縣 | 具體單位見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提供的名單 | |
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 | 應屆生 | 參加本市中考,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
往屆生 | |||||
在滬定居并持有市公安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
往屆生 | |||||
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在站人員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證明 | ||
往屆生 | |||||
其他特殊情況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相關證明,經區、縣教育部門審核并申報,市教委批準 | ||
往屆生 |
注:18至24周歲男性公民須經查驗兵役證(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除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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