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齊齊哈爾大學招生簡章
一、學校全稱:齊齊哈爾大學
國標代碼:10232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文化大街42號
二、錄取原則
1.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有關當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投檔比例要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3.體檢要求:按照當年度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4.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辦法
(1)我校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按照“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檔次序)優先”原則將同一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投檔次序)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錄取。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如服從調劑,將其調劑到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對享有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但在專業錄取時照顧政策加分不計入總分,以實際高考成績作為專業錄取依據。
(3)實際高考成績相等的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檔次序)的多個考生待錄入到同一專業時,且該專業剩余計劃少于考生數時,優先錄取享有照顧政策的考生,對不享有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專業志愿次序進行錄取,同一專業志愿次序的考生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5.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1)藝術類專業:在使用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的省份,按照該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組織專業測試成績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含專業加試省份),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值×100)×0.6+專業成績×0.4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