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喀什師范學院招生章程(3)
八、收費標準
我院嚴格按照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2000[28] 號文件精神收費。2010年我院收費標準為(如有新標準參照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自治區設立免費師范生計劃專項資金,全額承擔免費師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教材費、住宿費。
(二)“民語言專業高層次人才特培計劃”按規定,自治區財政每生每年補助學費3000元,學生承擔每年1500元。
(三)非免費生學費收費標準
(1)本科:
①理科:3500元;
②文科:3100 元( 外語專業除外);外語:3800元;
③體育(文理兼招):3300 元;
④美術、音樂(文理兼招):6000元。
(2)專科
①理科:3300元;
②文科:2900元( 外語專業除外);外語:3500元;
③美術、音樂、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
④體育(文理兼招):3100元。
九、新生報到
1.考生被錄取后,應按時到校報到上課,并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2.所錄學生到校報到后,三個月內為政審、體檢、文化課復查期。三個月后經復查合格,方可注冊成為我院有學籍的學生,享受我院學生的所有待遇。復查不合格者即予退回。
十、獎助學措施
為了鼓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制定了一系列獎勵、資助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國家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為8000元/人·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品德優良、學習優秀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為5000元/人·年。
3.國家助學金:對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資助標準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4.優秀學生獎學金: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
5.學院助學金:學院設立助學金200萬元,資助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6.國家助學貸款:凡正式錄取在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大學生,可按國家的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7.學院還設有勤工助學基金和臨時性困難補助,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性困難補助。
8.學院設有深圳—新疆助學金、新疆啤酒“希望之星”、新長城助學金、新東方助學金等資助項目,對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
十一、錄取規定
1.加強招生工作透明度,錄取實行“三公開”、“三監督”、“陽光工程”。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開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和退檔原因;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接受考生、家長的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2.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自律,秉公執紀;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堅決杜絕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3.考生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規定,招生過程中由考生違規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十二、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998—2892386(傳真),0998—28910210998—2890018(平時),0998—2891806(招生期間)
2.聯系人:庫爾班·吾斯曼寧立慶阿布都如蘇里·阿布來提
3.監督電話:0998—2892231
4.聯系地址:喀什市學院路29號喀什師范學院學生工作部
5.E-mail:kssyzb@126.com
6.學校網址:http://www.kstc.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kstc.edu.cn/xsc/zb/
十三、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四、本章程由喀什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