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高考加分考生須5月30日前辦理手續(2)
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可享受的加分照顧政策
下列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可享受加5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省賽區一等獎者。
下列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福建省省級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
另外,平行志愿填報在閩高校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草業科學、林學、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農業資源與環境、蠶學、蜂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農村區域發展、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等本科專業,以及園藝、園藝技術、茶葉生產加工技術、林業技術、森林資源保護、動物防疫與檢疫、畜牧獸醫、獸醫、經濟動物養殖等專科專業的考生,在該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檔錄取)時,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在高職(專科批)平行志愿填報在閩高校社會緊缺急需的專業(具體專業由考試院在招生資訊上公布),在專業投檔時享受加10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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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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