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可試一年多次考,讓高考更人性化
2012年高考,有幾則消息,在網上引起高度關注。一則是高考首日,湖南一位母親帶著高考女兒過馬路。一輛黑色大眾車突然撞上母親,將其撞飛十多米,倒在血泊中。在交警和路人的安慰勸說下,女孩含淚答應參加考試,交警緊急將其送往考場。(6月8日《三湘都市報》)另一則,高考次日下午,在上海華東模范中學考點外,一名考生遲到了2分鐘,不能進入考場。考生的媽媽又是求情又是下跪,考生還差點做出過激行為。最終考生還是未能參加考試。
網友們為這名女生該不該再去參加高考起了爭執,一方認為,女孩不應該再去參加高考,母親只有一個,不送被撞的母親而去參加考試,就是考上大學又如何?另一方認為,女孩應該堅持高考,如果站在她母親的角度想,也一定希望孩子堅持去參加高考,錯過了這一次,很可能改變她的一生,要等到明年再考,要復讀一年,而這一年有很多變數,更何況,她本人是在別人堅持勸說下再去參加高考的。同樣的爭執,出現在遲到考生中,一方認為,考試部門就該嚴格執法,學生自己應當為遲到負責;另一方則認為,考官應寬容一些,畢竟遲到只有兩分鐘,而且考試一年只有一次。
但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幾乎所有人都對考生的遭遇噓唏不已,一些網友發帖說,看到這消息,眼淚都流出來了。有輿論把這歸為考試中的偶然因素,導致親情和考試、紀律和人情產生沖突。但在筆者看來,這雖屬極端情況,但還是給了我們一些思考的機會。
在美國,SAT一年考7次,考生報一次就可以自由選擇其中3次參考,每次考試的成績有效期為兩年,且可以選擇最好的一次成績去申請大學。這種多次考試、多次錄取,緩解了考生的考試壓力,也降低了社會對一次集中考試的關注度。我國很多學生參加的TOEFL和GRE考試,也是一年考多次,有效期多年。
一次考試、一次錄取的弊端是十分明顯的,首先,考試組織的風險極大,出一點紕漏,就將影響所有考生和所有學校的錄取;其次,一次考試的偶然性很大,考生一失誤,后果就很嚴重;再次,單一的分數評價,一次考試成績,也不利于大學全面評價一名考生,招收適合自己培養目標的學生。
有關部門顯然已認識到一年一次考,只集中錄取一次的弊端,因此,在國家《教育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到,要打破一考定終身,推行“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的考試招生新制度,但改革并未落地。在過去的高考改革中,一些地方曾推出春季高考,希望給學生多一次考試機會,可是,這次考試限定的報考對象為往屆生,參與錄取的學校只有地方本科院校,一推出就受到冷遇。之后,有的地方嘗試某些科目一年兩次考,比如浙江英語口語就考兩次,可用最好的一次成績計入總分錄取,可是這還是沒改變按高考總分排序投檔集中錄取的基本制度,因此,整個社會都將注意力集中在了高考上。要真正實行多次考試、多次錄取,就必須努力推進政府放權,打破集中錄取制度,實行學校自主招生。
近年來的高考越來越人性化,從考試組織服務角度說,確實如此,包括全社會都為考生“開綠燈”,國際會議也為考生讓道。如果高考推行一年多次考,就使這次考試褪去決定學生命運的色彩,從而進入常態。
其實,全社會對于高考的“護考”,又何止高考期間,很多家庭已經為之付出了12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準備。在為高考進行準備的過程中,孩子的人格教育、心理教育都被漠視,只為取得好的成績。父母們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你只管好好學習,考出好的成績,就是對我們最好的回報。因此,不讓孩子做家務,自己生病了也扛著,就是爺爺奶奶重病進醫院,也不讓孩子知曉,擔心其分神。這其中包含著多少家庭的無奈。
如果這位女孩不去高考,而是送母親去醫院,母親醒來看到孩子在身邊,估計十分生氣,然后與孩子抱頭痛哭,這是多么令人揪心的畫面。對那位遲到的考生而言,人生的命運完全有可能因這兩分鐘而改變——當然,我們希望他能堅強振作,不要由此消沉。面對無奈,我們宜加快推進改革,把更多的自主權、選擇權交給學生,讓更多的家庭從考試焦慮中解放出來。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已經做出部署,需要的只是按照綱要精神逐步推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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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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