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如何提高學員自身的表演技巧
曾有這么個故事,梅蘭芳有個學生,她對梅蘭芳的表演藝術非常仰慕,決心要將老師的演技學到手,于是就十分苦心地將梅蘭芳表演過的身段、唱腔逐一去模仿。后來她把自己認為學的最稱心的一個叫《洛神》的劇目表演給一些老前輩看,征求意見。那些老前輩看后就向她提意見說;“梅蘭芳表演的是洛神,而你表演的卻是梅蘭芳。”這個批評是什么意思呢?其實是想說明一個問題,就是演員的勞動應該是一種創造性的勞動,演員的工作是表演。表演藝術的任務,是在舞臺上創造出典型的人物性格或形象,以此去教育觀眾和影響觀眾。演員則是以自己具體的舞臺行動把角色的身世,命運當眾展示出來,從而完成對人物性格或形象塑造,因此演員的表演就是一種藝術創造。故此任何演員都不應只滿足于重夏他人的藝術創造,即使是學習他人成功的作品,也容許演員有自己獨到的藝術見解,可以根據演員自己的表演風格和藝術特長去進行再創造。所渭“有一千個莎士比亞就有一千個哈孟雷特”就是這個道理。
演員要有揮自己的藝術創造,這其實并不是個新問題,演技大師史丹尼斯拉夫斯基早就認為演員應該是個藝術家,不應該是個“藝匠”。藝術家和“藝匠”的主要區分在于是否有創造能力。“藝匠”,只會模仿、復制、而不懂得創造。對于舞蹈演員來說,同樣也是這個道理。舞蹈之不同于別的藝術,只不這是舞蹈演員是按照舞蹈的藝術特征,用演員自己的身體和思想感情作為材料去創造各種各樣的人物性格或人物形象。他們是創作者,也是創作材料;他們是藝術家,也是藝術工具。但在“四人幫”的十年肆虐期同,演員的地位不僅不被尊重為藝術家,而是當作奴才一祥的任由驅使。演員的作用只不過是用來圖解某種政治概念,達到某種政治目的而已。這不是言過其實,聽說某團排練舞劇《沂蒙頌》就是這樣。在排練“乳汁救親人”那個片斷時,江青就不準扮演英嫂的演員在表演時流露出內心的矛盾狀況和真實感情。因為英嫂是個英雄人物,英雄人物的心里只能想“革命”,不應該滲雜著任何個人的“私心雜念”等等。試想生活當中一個青年的婦女,要讓一個陌生的、全不相識的男子漢去喝自己的奶汁,此時此地、能夠不產生任何心理活動嗎?如果按照江青這樣的意旨去表演,演員除了應付以“裝假”之外,恐怕再沒有別的辦法了。
真實是藝術的生命,一切虛假的東西不能算是真正的藝術。“虛假的表演”之所以虛假,主要原因是脫離生活實際,不從角色復雜的情緒狀態出發,不考慮角色性格及其處境的具體性,把角色豐富的思想感情簡單化、表面化,甚至“想當然”地把不是角色本身的東西強加到角色身上。這種違反藝術規律的處理方法,必然損壞人物的真實形象。雖然角色的性格和行動安排得不合情理,不能錯怪演員,但演員實質上亦是參與作品的創作。作品是規定角色,演員是塑造角色。因此,當作品還處在謀篇布局時,選擇什么動作素材,安排人物怎祥去行動,編導或演員都有抉擇一切材料之權。但當人物性格已經展開以后,人物就按著自己的性格和規定情境去思想去行功了。這時,演員就只能忠實于人物的性格和行動。人物的形象才會真實可信。舞劇《小刀會》中所塑造的英雄人物之所以感人至深,是因為劇本和表演都忠實于角色生活,因此角色才生動感人。比方序幕中的潘啟祥,他路過黃浦灘,目睹滿清官兵與帝國主義分子互相勾結欺壓人民的慘狀,忍無可忍,憤怒地毆打了晏瑪泰,拯救受害者,因而自己也不幸被捕。角色的這一系列行動的產生、變化、發展,都是角色性格及展的必然結果。此時此地,象潘啟祥這祥的一個人,不可能不打晏瑪泰,在那“烏云密布”的情況下,單刀匹馬的潘啟祥也不可能不被逮捕。這是角色的生活邏輯和行為邏輯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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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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