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洪啟:抵制“異地高考”錯了嗎?
在惡性的制度框架下,利益由種種歧視性的制度來劃定,身份對利益的獲取具有決定性作用,在這種情況下,人類“趨利避害”的自私本性必然增加不同身份者之間的仇視與沖突。根本的解決之道不是壓制各種爭取利益的行動,而在于廢除這種源于歧視性制度而產生的種種不正當利益。
以救濟戶籍制度所產生的巨大不公平為出發點的“異地高考”尚屬空中樓閣,抵制“異地高考”的權益博奕卻已經成為公開的維權行動。10月18日,20余名京籍人士赴北京市教委信訪辦抗議放開異地高考。他們認為,外籍孩子素質極差,帶壞了本地小孩,且過多占用了本地教育資源,“要想享受作為北京人的權利,必須先要承擔責任”;在互聯網上,更有一些京籍人士將呼吁放開“異地高考”者污稱為“異鬧”,由此而引發網絡上所謂“北京逼”與“外地逼”的大規模互相攻訐。
雖然京籍家長們諸如“外地孩子素質差”、“帶壞本地小孩”之類的挑釁性言論完全沒有反駁的價值;但同時不容否認的是,京籍家長主張自己訴求的理由雖然牽強乃至是荒謬,但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他們的訴求卻完全合理合法。在自身權益可能遭受他人侵蝕的情況下,每個公民都有權利采取適當行為去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開放“異地高考”,本地學生的權益必然會受到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京籍家長的維權行為實屬理所當然。
也許有人會指責京籍家長們的“自私”,但人皆為自己利益考慮的人性自私假設原本就是現代政治學的基石,本身并無任何不道德之處。如果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來看,呼吁放開“異地高考”者與抗議“異地高考”者的自私本性并無差異;而且,可以想象得到的是,那些呼吁放開“異地高考”者一旦自己(的孩子)獲取“異地高考”資格之后,完全可能立刻轉身成為反對其他資格不如自己者的抗議“異地高考”者:如果自己歷經千辛萬苦(如在北京工作了七八年或者更多)才獲得了這種資格,他們就可能反對其他未經過辛苦就獲得此資格的人——正如那些反對戶籍制度的人,一旦自己取得了北京、上海戶籍就有可能轉而維護此戶籍特權一樣。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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