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歷史重要知識點復習:中國古代中央官制
一.知識歸納 (一)大綱版 1.秦朝:中央設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軍事、秘書和監察;“九卿”是虛指,是中央各部門的專職官員。 2.隋唐: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確立,唐太宗完善,中書省草擬政令(中書發令),門下省審核批駁(門下審令),尚書省頒發執行(尚書行令),三省集權于皇帝;六部分吏、戶、禮、兵、刑、工。三省六部制削弱了相權,提高了行政效率,是封建社會官制的重大變革。 3.宋元:(1)北宋:按“分化事權”原則設三個副宰相,參知政事管行政,樞密使管軍事,三司使管財政。(2)遼:實行“蕃漢分治”,中央設北面官,由契丹人擔任,管理契丹和其他少數民族;又設南面官,由契丹人或漢人擔任,管理漢人和渤海人。(3)西夏:實行黨項官職和漢族官職分開的制度。(4)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相當于秦朝丞相和唐朝尚書省),設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設御史臺為最高監察機關;設宣政院專管西藏和宗教事務。 4.明清:(1)明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六部尚書直接聽命于皇帝。(2)清初:議政王大臣會議限制了皇權;康熙帝設南書房;雍正帝設軍機處;乾隆帝撤銷議政王大臣會議;中央設理藩院專管民族和外交事務。 (責任編輯:韓志霞) 分享“高三歷史重要知識點復習:中國古代中央官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