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13年高考報名要求本地戶籍學籍同滿3年
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廣東且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才可在當地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3、2012年參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藝術術科校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試成績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參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地報考:
1、高中階段戶口由外省遷入廣東省的考生;
2、非廣州地區戶籍的往屆生;
3、其他不符合在高中市報考條件的考生。
近日,廣州市招考辦下近日下發的通知,就高中階段戶籍從省外遷入廣東的考生,詳細作了有關資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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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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