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公告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工作定于2013年1月10日至14日進行,為確保高考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瓊教〔2012〕105號)文件精神,現將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1)、(2)、(3)項規定,同時符合(4)、(5)、(6)、(7)項規定之一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且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連續3年以上(含3年,從201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廳認定的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并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修滿學制規定的年限。
(5)本人小學或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我省以外的高級中等學校借讀(以下簡稱“省外借讀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連續3年以上(含3年,從201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參加我省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在省教育廳辦理了到省外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借讀的確認手續。
(6)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其法定監護人經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為引進的優秀人才(以下簡稱“優秀人才子女”)。
(7)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其法定監護人經駐瓊部隊副軍級以上政治部門確認為駐瓊部隊的現役軍人(以下簡稱“駐瓊部隊子女”)。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符合第1條(1)、(2)、(3)項規定,但不符合(4)、(5)、(6)、(7)項規定之一的考生,也可以在我省報名,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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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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