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千帆:“非基本權利”與異地高考無關
近日,北京市教委就如何做好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召開專題座談會,邀請知名專家學者征求意見。有人提出,接受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屬于“非基本權利”,基本權利要均等分配,非基本權利按規則分配。對于這種說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認為是混淆視聽。
張千帆認為,我國公民的權利可以分為憲法權利、法律權利;基本權利、非基本權利等等。把義務教育權利看作基本權利,把大學教育權利看作非基本權利,沒有法律依據。義務教育是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保證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礎上進行的專業教育;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是受教育權的內容,都是公民的權利。
張千帆提到,無論是基本權利還是非基本權利,都是公民的權利,不能夠隨便剝奪,也不能歧視。如果對公眾進行區別對待甚至歧視,其實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張千帆說,“提出‘非基本權利’這種說法無益于解決隨遷子女就地考試入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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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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