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異地高考方案 給“高考移民”設置高門檻(3)
“引進人才”子女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外地戶籍的中職畢業生,在廣西參加高考也分兩種情況:在我區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我區初中畢業證書,具有我區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并在我區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具有我區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并在我區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在我區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我區,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
此外,還有幾種情況下,外來人員可受部分限制或不受限制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區有效期內的經我區地級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籍,并取得我區高中畢業證書,不受戶籍限制;原戶籍在我區(以出生后首次戶籍登記為準),或出生在我區后戶籍遷出又遷回我區,高考報名時戶籍在我區的人員,不受學籍限制;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遷入我區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
給“高考移民”設置高門檻
提起“異地高考”方案,不少本地戶籍家長曾有些擔心,該舉措是否會讓“高考移民”的學生渾水摸魚也流入廣西。
為切實防范“高考移民”,針對沒有在我區接受完整的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申請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人員,《意見》要求其必須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護人等三方面條件。即須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我區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在我區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我區;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
對不符合廣西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意見》規定,待教育部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經其戶籍所在省(自治區、市)同意后,可在我區借考,但須由戶籍所在省(區、市)負責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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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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