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高考錄取體制和投檔規則(2)
(二)投檔規則
順序志愿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投檔。對選報同一志愿學校的考生按學校確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再進行第二志愿投檔錄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同一科類批次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本科平行志愿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學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學校,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學校投檔條件時將同時投檔,由學校審查錄取;專科平行志愿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學校專業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學校專業,總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學校同一專業投檔條件且計劃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專科批次錄取時考生會考成績必須滿足所報專業要求方能投檔。
錄取時首先在批次分數線上進行考生已填報志愿的錄取,如有院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依次進行批次分數線上征集志愿錄取、按已填報志愿降分錄取和降分再次征集志愿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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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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