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高考倒計時:親子關系不良的表現
在心理學研究中,不同的研究者將親子關系分為不同的類別。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鮑姆林特(D.Baumfind) 從教養方式的角度把親子關系劃分為權威型、寬容型和專制型。1996年“中國城市獨生子女人格發展狀況研究課題組”通過因子分析將家庭教養方式分為六類,即溺愛型、否定型、民主型、過分保護型、放任型和干涉型。但無論那種分類,民主型的親子關系都是對獨生子女人格發展有積極影響的。而對親子關系有不良影響的幾種類型主要有:
(一)溺愛型
表現:家長過度寵愛孩子,對孩子的要求無條件接受,想盡一切辦法滿足,即使孩子做錯了,也要為其爭辯。
危害:在這樣的親子關系中,孩子習慣高人一等,以自我為中心,容易形成任性自私、不懂禮貌、缺乏同情心等不良的性格特征。在人際交往中,他們缺乏責任感、不懂得關心別人,難以交到朋友,逐漸孤僻離群,遇到不滿容易導致攻擊報復等反社會行為。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是四個老人、兩個父母共愛一個孩子,溺愛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二)矛盾型
表現: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態度缺乏一致性,同一行為有時斥責、禁止,有時卻寬恕、勉勵。父母管教態度不一致也是矛盾的一種表現,例如父親嚴厲,而母親放縱,父親斥責子女時,母親卻來阻止。
危害:大多數的中國家庭中,母親負擔更多的教養孩子的責任,對細節更為關注,對孩子的要求也更嚴格;父親則相對寬松。因此,多數孩子抱怨“媽媽很煩,太嘮叨”,產生逆反心理。但是,長期的不一致態度,孩子無所適從,做事難以決定,時間長了出現焦慮情緒甚至強迫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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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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